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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管好种子市场维护农民利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8-15  来源:河南日报农村版  浏览次数:68
 

  本栏目由省种子管理站协办

  许昌市种子管理站

  许昌市按照《河南省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要求,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该市农业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农业发展规划,深入种子市场,种子企业从供种源头、渠道及终端层层抓起,严格执法检查,切实加强种子市场管理,维护农民利益,确保了农业生产安全用种。

  3月5日至4月15日,该市种子站及六个县(市、区)种子管理站,按照行政管辖区域或发证范围,对种子市场进行了严格的自查。4月2日至4月13日,该市种子站组织两个督导组,与县(市、区)种子站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全市种子市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全市共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32家(其中注册资金500万元的企业11家,100万元的企业21家),经营种子门店 826家。从检查情况看,该市种子市场运作规范,备种充足,各企业、商户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填写较为完整、规范。但玉米品种依旧存在多、乱、杂现象。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认真做好代理品种登记备案工作

  为加强代理经营销售种子的管理,规范种子经营行为,从源头上把好种子质量关,彻底杜绝不合格的种子流入该市种子市场,从2010年秋季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农作物种子代理经营销售登记备案制度。有关种子企业和经营商户在代理经营销售各类农作物种子前,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到许昌市和各县(市、区)种子管理站进行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该品种的审定、认定证书、委托方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国家或省级认定的种子检验机构出具的种子质量检验报告、植物检疫证明、代理经营销售种子的委托书、种子包装标签实物等。经市或县(市、区)种子管理站审查合格,手续齐全后,给予登记备案,发给农作物种子代理经营登记备案证书,方可开始代理经营销售种子。今年2月份以来全市共发放种子登记备案证书 217份,备案品种532个(品种有重复)。

  精心组织 创新督导方法

  针对今年种子市场的特殊情况,结合许昌实际,成立了种子市场检查督导组,针对该市玉米、棉花大豆等主要农作物种子的供需状况及市场管理现状,认真开展种子质量普查,澄清种源,理清渠道,了解品种构成,强化种子市场管理。这次市场检查,该站着重检查了新品种、未审先推品种及退市在售品种,检查了生产经营档案是否齐全、包装标签是否规范、备案情况、有无生产许可证或是否有出租、伪造、变造、冒用许可证等现象。对于无证经营、经营未审定品种、掺杂使假以次充优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组织培训 广泛宣传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该市种子站多次组织、积极参加各种培训活动。法律法规培训活动由市种子站邀请省市法律专家主讲农作物种子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复议程序和新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办证程序,“农作物种子标签知识要点、常见问题、监督检查与处罚规定”等。3月15日,他们还组织相关人员到鹤壁学习种子标签通则、案例分析、案件定性等。通过学习和培训,增强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了办案效率,有力地推动了种子执法年活动的开展。除了学习和培训,该站还积极组织、参加各种宣传活动。市种子站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放心农资宣传活动和由市委宣传部组织的科技、卫生、文化三下乡集中活动。通过放置展板、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形式,面对面地向农民讲解如何识别假冒伪劣种子、如何选购优质品种以及如何投诉和维权的相关知识,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品种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加强种子包装标签的管理

  为规范种子包装标签,治理整顿不按《标签通则》要求标注的行为,该站明确要求全市辖区内所有种子企业在印制种子包装标签之前,必须到市或县(市、区)种子站进行登记,经审查合格之后方可印制。实行这一制度,有效地保障了该市辖区内的种子企业包装标签更加规范,杜绝了企业为了盈利目的而乱标注,夸大宣传等行为。

  通过种子市场检查,一是锻炼了执法人员,提高了他们的执法能力和办事效率,维护了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二是打击了不法商贩,起到了震慑作用,维护了合法经营者和农民群众的利益,杜绝了假劣种子上市下地,确保了农业用种的安全。(本报记者 孙志刚)

  作者:孙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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