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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及早谋划安排部署2012年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1-25  来源:玉门市种子管理站  浏览次数:421
 

    近期,玉门市种子管理站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了2012年种子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提出了2012年种子管理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
2012年全市种子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整治种子市场秩序为突破口,以规范企业行为为切入点,通过加大种子执法力度,进一步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和产业发展环境,确保良种的有效供应,促进我市种子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强化种子经营市场监管
    1、组织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紧紧围绕“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目标,组织执法人员集中时间和力量,深入开展种子经营市场专项治理活动,在专项治理活动中采取“三结合六检查”的方式,“三结合”即:检查与规范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宣传教育与严历打击相结合;“六检查”即,一查经营证件,看证照是否齐全,对无证照经营行为严格予以取缔;二查进货渠道及票据,确保种子来源正规合法;三查产品包装、标签,制止不规范包装和私自拆售及纠正标签标注不规范行为;四查未审先推种子,对未经审(认)定的品种,坚决予以封存扣押;五查种子质量,打击经营假冒伪劣种子;六查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专项检查结果要及时通过网络媒体公布,对制售假劣种子违法行为,依法严厉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2、强化品种管理,杜绝盲目调引种行为。严格实行主体品种申报审核制度,任何单位和 个人一律不得经营推广未经审定和没有经过市农技中心进行试验示范的主要农作物和大宗作物品种。对私自盲目引进省市以外品种或已审定但适宜种植的生态区域与我市的生态区域不相吻合的,均按推广未审定品种予以处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作虚假广告,宣传销售、推广未经审定和未在本市试验示范或审定未通过的品种。
    3、合理推选棉花品种,规避农户种植风险。根据全市棉花品种的种植布局和更新换代需求,建立棉花适应品推选机制,在考察论证的基础上,2012年全市确定5个主推品种和搭配品种为主体经营品种,彻底杜绝多乱杂现象。统一规划布局,要建立规范的棉花新品种展示田,在不同的生长季节,组织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农业专家和农户代表进行现场观摩和综合评价鉴定,筛选出适宜我市种植的高产、优质、早熟抗病的棉花主导品种,为企业调种和实现品种布局区域化提供决策依据,有效推进棉花种植良种供给,避免种植风险。
    4、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市场综合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培育扶持大的、规范发展中的、整顿取缔小的”原则,结合开展“守法诚信种子企业(门店)”评选活动,对全市所有从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的企业(门店)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清理整顿。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农技等部门和乡镇政府的配合协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私自盲目调引种、假冒侵权行为,坚决杜绝跨区域推广、虚假广告、套购和销售大包装、散装种子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农作物种子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的管理,确保我市的种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5、加大种子质量纠纷案件查处力度。认真受理种子质量纠纷投诉案件,对投诉案件认真接待,做好登记,及时调处。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事件,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协调相关部门果断处置,避免事态扩大,防止发生群体事件,同时,在全市农业生产的关键季节,对经营门店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发现违法案件及时查处,对于一些重大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依法严惩,绝不姑息,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严格种子市场准入
    1、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根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不断完善 “两证”发放审批制度,严格按照“两证”申领资质条件进行审核和申报,对申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加强对经营场所、加工仓储设施、检验设施和种子检验、贮藏、加工技术人员资格的审查工作。进一步强化许可后的监管,严肃查处资质弄虚作假及无证、挂靠、超范围生产等违法行为。
    2、清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对辖区内持证种子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仪器设备、技术人员、注册资本等许可条件逐一筛查,对以不正当手段骗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已不符合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条件,或在种子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建议发证机关依法撤销或吊销其许可证。许可证清理结果要在网络上进行公布,以便社会各界监督和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查询。
    三、加强种子生产管理
    1、严格审查种子生产企业资质条件。按照种子生产相关法律和配套规章的规定,加强对在本区域内开展种子生产企业准入把关,严格审核企业的生产资质,对生产企业的注册资本、企业生产能力、生产亲本来源、生产田隔离条件、种子检验员和生产技术人员等资质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生产企业的生产规模是否与其经济能力、技术力量等条件相匹配,同时在落实制种生产面积之前,要求生产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种子生产合同》等相关资质证件进行登记备案,达到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才能准许进入基地制种。对有拖欠农民制种款、有不良记录、发生纠纷没有妥善解决和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要严格审核把关,聚力清退出生产基地。
    2、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加大违法生产查处力度,积极与酒泉市种子管理站、市公安、工商等相关执法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紧密联系,协调配合,重点对杂交玉米、向日葵和蔬菜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生产秩序专项整治,整顿基地村和制种农户信守生产合同情况,严历查处种子企业无证生产、借证生产、抢购套购种子、侵权生产等扰乱正常生产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种子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种子生产秩序。
    3、规范生产行为,依法查处品种侵权案件。增强企业对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意识,加大新品种保护力度,坚决查处品种侵权案件,对侵权的单位和个人将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和《农业新品种侵权案件处理规定》进行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吊销该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4、加强企业自身建设,确保健康发展。加强企业对生产的紧俏品种的监管,防止他人抢购、套购,并积极创造条件尽快收购预约生产的种子,同时要加快种子收购进度,以防种子遭受冻害。我站根据种子田花期田间检验的情况,对各种子企业生产的种子进行监督检验,消除质量隐患。
     四、强化种子体系建设
 1、积极贯彻落实“两个意见”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推进生产专业化、加工现代化、包装标准化、经营集团化、育繁推一体化和管理法制化步伐,全面提升我市育种创新能力、良种供应保障能力和种子管理与公共服务能力,促进我市种业健康发展。
    2、制订制种优势区域发展规划。根据最佳生态环境、农民制种技术条件以及可能的承受力,加强规划指导,提出主要农作物制种优势区域,合理规划玉米、小麦、棉花等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布局,引导企业在优势区域内开展种子生产,提高种子的质量和产量。
    3、切实抓好种子生产基地认定工作。对不规范、地力条件不适宜制种以及连续出现问题的基地要逐步取缔;对通过认定的基地要重点扶持和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全面提升种子生产能力,稳定种子生产面积,提高种子产量和质量,逐步实现种子的优质优价,增加农民制种收入。  
    五、加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宣传培训
 1、加强种子执法人员培训。结合我市的实际,切实加强种子管理人员的培训,解决种子管理人员业务不熟、执法能力较弱的问题,努力提高种子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2、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按照《甘肃省农作物种子委托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种子经营企业(门店)负责人、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经营水平和业务素质,做到持证上岗,合法经营。同时,要加强对农民宣传培训力度,教育和引导农户树立法律意识、合同意识、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构建诚信、和谐、有序的种业发展环境,为种子产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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