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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实施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2-08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621
 

  (湖南省人民政府1985年7月8日批准湖南省农业厅1985年7月20日颁布)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作物品种审定和管理,及时利用和推广育种新成果,根据《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试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审定的农作物品种,包括选育和引进的粮、棉、油、麻、桑、茶、糖、菜、烟、果、药、花卉、牧草、绿肥作物的品种,以及杂种优势利用的组合及其亲本。

  第三条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全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和管理工作;地、州、市农作物品种审定小组负责本地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和管理工作。农作物品种审定机关的日常工作,由同级种子管理部门办理。

  第四条农作物品种审定机关的任务:

  (一)制定各种农作物品种审定和管理的具体办法。

  (二)审定农作物新品种。

  (三)组织农作物新品种的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

  (四)向育种单位提出选育新品种的要求。

  (五)办理有关品种审定和管理其它事宜。

  第五条农作物新品种的区域试验在省和地、州、市进行,由同级品种审定机关领导,种子管理部门和农业科研单位共同办理具体工作。各级育种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组织区域试验。

  第六条参加区域试验的品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各种农艺性状稳定、产量高、品质好、抗性强、适应性广。

  (二)种子符合原种标准。

  (三)种子不带检疫性病虫和杂草。

  第六条区域试验的主持单位对参加试验的品种,应在区域试验的同时进行品质分析和抗性鉴定。

  第八条通过区域试验评选出来的新品种,要参加一年以上的生产试验。选育或引进单位要同时进行栽培试验。

  第九条表现特别优异的新品种,可越级或跳级参加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

  第十条报请审定新品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新品种通过连续两年以上(特别优异的品种一年以上)区域试验,抗性鉴定和一年以上生产试验、栽培试验,综合性状优良,特征特性与其亲本和现有品种有明显区别。

  (二)新品种在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中,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达到显著标准,品质、抗性、适应性不低于对照品种。或者产量与对照品种相近,但品质、抗性、适应性有一项以上性状特别优良的。

  (三)报审单位或个人,能提供种植一百亩以上(繁殖系数低的作物可适当减少)不带检疫性病虫和杂草的原种种子。

  第十一条报请审定新品种必须报送下列材料:。

  (一)品种来源、选育或引进经过,特征特性的说明材料。

  (二)区域试验、生产试验、栽培试验、抗性鉴定的总结材料。

  (三)用于食用作物,报品质化验分析和食味评定的材料;属于纤维作物,报纤维物理性能测定与试纺结果材料;其它作物报品质分析材料。

  (四)品种标准草案。

  (五)品种植株主要性状的照片和实物标本。

  第十二条报请审定新品种,由选育、引进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农作物新品种审定申请书》,备齐报审材料,分别报省或地、州、市农作物品种审定机关审定。地、州、市级审定通过的新品种应报省审定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审定通过的新品种,由品种审定机关定名(引进品种使用原名),发给《农作物新品种合格证书》。新品种由同级农业行政部门统一编号、登记、公布。品种标准由同级标准化管理部门颁发。

  第十四条各级种子管理部门和原种、良种场对审定合格的新品种要加速繁殖,大力推广。未经审定和审定不合格的品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公开。宣传和在生产上推广。

  第十五条已审定通过的品种在生产应用中出了问题,品种审定机关应及时采取措施。

  第十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一)在区域试验、生产试验、抗性鉴定、品质分析、品种标准化、品种审定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由省或地、州、市农作物品种审定机关给予奖励。

  (二)在区域试验、生产试验、抗性鉴定、品质分析和品种标准化等工作中进行了专门研究,取得显著成果者,提请科研管理部门给予奖励。

  (三)经审定通过的新品种,在生产上获得显著经济效果,提请科研成果审评机关授奖。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农作物品种审定机关提请有关部门按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制裁、行政处分:

  (一)未经审定和审定不合格、正式通知停止使用的品种,进行公开宣传,推广,造成经济损失的。

  (二)在新品种选育引进以及报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窃取成果的。

  (三)在区域试验、生产试验、抗性鉴定、品质分析、品种标准化以及其它品种管理工作中严重失职,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四)违反本办法其它有关规定的。

  第十八条例年生农作物品种的审定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

  第二十条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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