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花椒品种认定标准及试验基本要求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及《四川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科学、公正、及时地对我省花椒品种进行认定,结合我省实际,经广泛征求专家意见,制定了花椒的品种认定标准和试验基本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四川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异议人或异议单位书面材料须用真实姓名,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同时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四川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委员会办公室李欣(电话:028-85596251,邮箱:sczycxk.com,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玉林北路5号)
附件:1.
四川省花椒品种认定标准
四川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