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农品审办字〔2026〕4号
关于第八届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初审通过品种、拟变更信息品种及拟撤销审定和引种备案品种的公示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植物新品种命名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第八届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初审通过品种、拟变更信息品种及拟撤销审定和引种备案的品种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5月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异议人或异议单位须实名提供书面材料(包括联系方式),经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公示期间,杂交品种需提交亲本样品(父母亲本种子粉碎物50克/个、不能作高温灭活处理)至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样品时需附加盖公章的样品清单。
公示异议、亲本样品接收方式:
联系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北路13号
联系电话:0471-6285043
电子信箱:pinzhong2023@126.com
附件:1 第八届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初审通过品种目录.pdf
2 第八届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初审通过品种简介.pdf
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