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告 第7号
发文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主题分类:种业管理发文字号:沪农委公告〔2025〕7号发布日期:2025-12-19失效日期:主题词:农业、畜牧业、渔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上海市种子条例》,经第七届上海市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审议,决定对7个主要农作物品种予以撤销审定(总第八批),现予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品种停止生产、广告,一个生产周期后停止推广、销售。
附件:上海市第八批撤销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目录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
上海市第八批撤销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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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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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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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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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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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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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优香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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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农品审水稻2003第0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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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农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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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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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优繁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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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农品审水稻2009第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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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科学院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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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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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优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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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农品审水稻2011第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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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科学院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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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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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优C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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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农品审水稻2012第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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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科学院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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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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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汇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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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农品审水稻2012第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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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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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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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优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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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农品审水稻2013第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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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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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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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早香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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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审水稻202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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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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