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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样品送交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31  来源:河南省种子管理站  浏览次数:1228
 

关于送交2015年河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样品的通知

豫品审办〔2015〕1号

各有关单位(育种者):

      河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各秋作物专业委员会会议于2015年1月18日~1月29日在郑州召开。经各专业委员会研究,确定了2015年河南省各秋收作物品种试验方案。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样品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14〕30号)和河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品种审定和提供标准样品指南》(豫农品审办〔2014〕9号)的文件要求,对于申请参加2015年河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的标准样品送交事宜通知如下:

      一、送交标准样品的作物:玉米、水稻、大豆、棉花、花生和西瓜。

      二、送交标准样品的时间:标准样品从申请参加区域试验第一年和第二年的试验种子中留取并保存,于2月10日前寄送至河南省种子管理站品种管理科,由其统一编号寄送至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国家种质库。

      国家种质库接收的标准样品主要用于DUS测试和种子市场监管。

      三、标准样品的数量要求:常规稻2.0千克、杂交稻2.5千克,玉米3.0千克,常规棉2.0千克、杂交棉3.0千克,大豆7.0千克,花生(带壳)5.0千克,西瓜0.3千克(详见附件2)。

      四、标准样品的包装要求:标准样品使用有足够强度的纸袋包装,并用尼龙网袋套装;包装袋上标注样品编号、作物种类、品种名称、育种者等信息。样品编号由省品审办按照“省份简称+作物种类+年份+三位数字序号”的方式统一加注,如豫玉米2015001。

      五、其他要求:对于首次申请参加品种审定的品种要填写河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表。品种名称应当符合农业部《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遵循时间优先的原则,提供标准样品名称与审定时品种名称从始而终,不得变更。
 
      附件1:河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表.doc


      附件4.
扫描件.rar

      地址:郑州市商都路26号(河南省种子管理站品种管理科201室)  

      联系人:陈 晓、宋新莉   联系电话:0371-86150568

      电子信箱:hnpzgl@163.com  邮编:450046     

河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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