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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北省春播玉米品种试验供种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24  浏览次数:1593
 

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冀品审办〔2012〕12号

关于2012年河北省春播玉米品种试验供种的通知

各有关供种单位:

    为做好2012年河北省春播玉米品种试验的供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验设置

    根据参试品种数量,设置一组生产试验和三组区域试验,对照品种均为农大108,种植密度为3500株/亩。

    如果区域试验对照品种的产量低于本组所有品种产量的平均值时,采用平均值作为产量对照指标,来评价各参试品种。

    二、供种要求

    1、为保证试验的公正性,所有参试品种统一供种。生产试验实名参试,区域试验密码编号。

    2、供种单位于4月5日之前,按本通知规定的品种名称,将种子寄(送)至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粮油作物研究所(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恒山街162号,邮编:0 50035,联系人:王宝强,张动敏,电话:0311-87670662)。

    邮寄采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或由专人送达,其它方式不予受理。

    3、春播试点布局在原基础上向沧州、石家庄、邢台市春播玉米种植区扩大,区域试验每品种的供种量为10公斤。生产试验每品种供种32公斤。

    其中,区域试验所供种子包括抗病鉴定和DNA指纹检测用种,生产试验所供种子包括审定后国家和省级的种子标准样品和转基因成分检测用种。

    4、供种单位要及时供种,并保证种子质量。种子不得进行药剂处理,不分装,不得同时提供正反交种子。种子袋内要有标签,注明品种名称、发芽率和参试组别等;种子袋外要有醒目、牢固标识,注明品种名称和参试组别等。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种子或延迟供种,视为自动退出试验。

    5、区域试验参试品种统一进行抗病性鉴定和DNA指纹检测。生产试验参试品种,统一进行品质检测。所有鉴定、检测用种由主持单位统一提供。供种单位务必于6月30日之前,按照鉴定单位、品质检测单位的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否则,试验数据不予汇总。

    抗病性鉴定单位:吉林省农业科学院植物所(地址:吉林省公主岭市科贸西大街303号,邮编:136100,联系人:李红,联系电话:13674346968,0434-6283185)

    DNA指纹检测单位: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中路9号,邮编:100097,联系人:王凤格,联系电话:010-51503987)

    品质检测单位:农业部谷物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邮编:100081,联系人:赵娜,联系电话:010-82108625)

    6、按规定,区域试验第一年参试品种的供种单位,须在4月25日之前,向“河北省农业行政服务中心”提交《行政许可申请书》及《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书》(一式两份)。未及时寄送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参试。

    河北省农业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电话:0311-86213236)

    附件1:2012年春播玉米试验参试品种表

    附件2: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相关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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