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文件
关于上报农作物品种认定计划的通知
闽农品审[2012]2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
为及时掌握拟申报认定品种情况,合理安排品种现场评议工作,提高品种认定工作效率,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从2012年起要求各申报单位于每年初上报当年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种认定计划上报时间
每年1月底前上报,今年可延迟至3月25日前上报认定品种计划。逾期不报当年将不受理品种认定申请。
二、品种认定计划上报内容
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认定品种计划表,品种认定计划表包括品种名称、品种来源、试验情况、现场评议地点、时间和申报单位等。
三、品种认定计划上报程序
各设区市种子管理站负责通知本辖区内企业、农科所等有关单位做好品种认定计划上报工作,省直科研院校科研处负责通知本院校有关单位做好品种认定计划上报工作。各设区市种子管理站和省直科研院校科研处将认定品种计划表汇总后加盖公章统一报送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收(福州华林路123号福建省种子总站,邮编350003),并发邮件到zhiking@126.com。
四、品种认定申报材料要求
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品种认定计划,提出当年计划认定的品种,拟认定品种需完成品种试验程序,并且在试验中表现突出,有一定的种植面积或推广应用价值。各申报单位按品种认定申请书(可在福建种业信息网办事程序栏目下载)的要求报送有关材料,申报材料需在组织现场考察评议前一个月上报,若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材料将不予受理认定申请。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