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种子管理总站关于严禁在种子生产基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通知
甘种站〔2011〕16号
各市(州)种子管理站(局):
根据省农牧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牧系统禁毒工作的通知》(甘农牧函〔2011〕71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种子生产基地禁种毒品原植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
禁毒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遏制毒品原植物种植是禁毒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种子基地禁种毒品原植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防企业或个人以制种为名繁种毒品原植物的情况发生。同时,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种子基地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法制意识
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结合春秋农资市场打假等活动,在种子基地广泛开展以禁种毒品原植物为主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制种企业和制种农户认识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危害性及法律后果,增强法制观念,共同维护良好的制种环境。
三、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禁毒效果
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在种子播种及田间检验期间,结合种子基地专项整治活动,加强亲本材料的检查和种子田间花期监督抽检,对借制种之机繁种毒品原植物的,要及时报告当地禁毒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查处。对涉案的种子企业,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注销或吊销其种子生产许可证,确保种子基地禁种毒品原植物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要及时上报种子基地禁种毒品原植物进展情况,并于11月10前将2011年工作总结以正式文件报我站。
联系电话:0931-4873014
电子邮箱:gsseed@163.com
二0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