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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种协水稻种业分会成立,维护种子生产经营、秩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4-15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498
 

来源:中国种子协会

    2011年4月9日,中国种子协会在长沙市召开水稻种业分会成立大会。会议由中国种子协会副秘书长马志强主持,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中国种子协会副会长邓光联,中国种子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立秋,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种子协会副会长廖翠猛,湖南省种子协会理事长吴新民和31家种子企业的负责人及湖南、江苏、四川、湖北4省种子协会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李立秋首先向大会通报了水稻种业分会成立的有关背景情况,肯定了水稻分会成立的时机和意义。水稻种业分会筹备组组长廖翠猛向大会汇报了分会筹备工作情况。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国种子协会水稻种业分会工作条例》。按照《工作条例》规定,水稻种业分会设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不设常务理事会。

    经大会投票选举,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等31家种子企业或科研单位当选为水稻种业分会第一届理事单位;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廖翠猛先生当选为分会会长,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田冰川副总经理、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徐菊萍总经理,北京金色农华种业科技有限公司阳庆华执行总裁,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培劲董事长,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陈金节总经理,四川仲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伍先敏董事长,江苏中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凌兆凤副总经理,辽宁省稻作研究所韩勇副所长,湖北省种子集团有限公司袁国保董事长,四川国豪种业有限公司敬甫松董事长,湖北荆楚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段洪波副董事长,黑龙江省龙粳高科有限责任公司潘国君董事长等11人当选为副会长,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何庆学当选为秘书长。

    廖翠猛代表第一届水稻种业分会理事会对各位理事的大力支持和信任表示感谢,表示一定加强协调沟通,做好分会组织服务工作,团结带领水稻分会全体会员,共同推进现代水稻种业健康快速发展。廖翠猛主持召开了水稻种业分会第一次会长办公会,会议研究了2011年分会工作重点。

    邓光联在总结讲话中对水稻种业分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并充分肯定了分会成立的重要意义。他希望会员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抓住机遇,以分会成立为契机,加强团结,迎接挑战,迈出新步伐,开创新局面;要加强科技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要加强企业管理,提升综合实力。他要求分会一是要在中国种子协会领导下,按章办事,严格自律;二是要针对水稻种业特点,团结会员,共同探索;三是要做好分会发展计划和年度活动计划,加强协调,携手发展,为做大做强我国水稻种子产业,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更多更大贡献。

    向社会公开承诺:加强行业自律,维护种子生产经营秩序

    2011年4月9日,中国种子协会水稻种业分会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了成立大会。水稻是我国第一大主要口粮作物,占粮食消费总量的56%,播种面积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19%,产量占粮食作物总产量的37%,对保障我国粮食安全至关重要。水稻种业的健康发展对我国水稻产业乃至国家粮食安全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保障水稻良种有效供应是水稻种业的使命。

    2月22日,国务院通过《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提出“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农业部在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在国家大力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加大种子执法监管力度的形势下,中国种子协会水稻种业分会的成立对于加强行业自律,推进现代水稻种业快速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值此水稻种业分会成立之际,分会全体成员谨表热烈祝贺,并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配合执法检查,营造良好氛围。完善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做到可追溯,可核查,防止假劣种子流入市场;积极参与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和种子执法年活动,做到不制假、不售假;积极主动配合执法人员开展市场检查,主动出示相关证件和资料,做到不拒查、不拒检;发现假劣种子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做到不纵容、不袒护。

    二、维护生产秩序,保障种子质量。规范种子生产行为,做到不参与撬抢基地,不进行无证生产,不参与抢购套购,切实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坚持质量第一,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严格执行农作物种子生产、检验技术标准,抓好种子生产、收获、收购、加工、包装、销售等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种子质量。

    三、维护市场秩序,保持价格稳定。加强种子经营管理,建立销售渠道,完善销售网络;不销售假、劣、套牌侵权种子,不经营已退出品种;保持种子经营合理利润,不哄抬种子价格,保持价格基本稳定,共同维护种子市场秩序。

    四、强化服务意识,提供优质服务。树立“服务农业、服务农民”的理念,种子包装标签要符合标准;销售给农民的种子要配有栽培技术要点,对品种的弱点要明确告知;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发生种子质量纠纷,主动向有关部门报告,勇于承担责任,维护农民合法利益。

    五、坚持守法经营,加强行业自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标准,做到持证生产,合法经营;坚持农民利益至上,全心全意为农业生产服务;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种子生产经营,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不生产、不经营未审定和未经授权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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