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大我省与相邻省交界接壤地乡镇种子市场执法检查力度的通知
黔农发[2011]73号
各市(州、地)农业委员会、相关县(市、区)农牧(农业、农林)局:
我省春季杂交水稻、杂交玉米“两杂”种子销售正陆续进入高峰期,近日发现有相邻省不法分子在我省走乡串寨销售散种子。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11〕12号)和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贵州省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11〕48号)要求,为维护好种子市场秩序、保证农民用上放心种、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对于我省与周边省(区、市)交界接壤的各县(市、区、特区)的乡镇种子市场,相关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提高监管巡查密度;充分发挥相关乡镇农技站、种子经营者、农资信息员和广大群众作用,动员他们监督种子经营情况并及时举报不法经营线索;坚决依法打击经营散种子等违法行为。通过有力措施,坚决杜绝未经备案销售“两杂”种子,坚决杜绝贩卖“两杂”散种子。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农民宣传购买种子的有关知识和购买种子应注意的有关事项,决不购买散种子和来历不明的种子。
二0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