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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加强瓜菜种苗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3-21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375
 

兰州市种子管理局 报道

     1月13日,兰州市农业委员会下发《关于加强瓜菜种苗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瓜菜种苗管理工作。《通知》中指出,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积极扶持发展了一批区域瓜菜育苗中心和工厂化育苗基地,各级农技推广机构大力开展设施育苗技术推广工作,为全市蔬菜、瓜类生产梯次供应苗源,促进全市瓜菜生产向规范化、科学化、产业化方向发展,提升高原夏菜市场竞争力,推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也存在无证经营、疏于管理等问题。   

     《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种苗经营主体。瓜菜育苗基地(或中心)大部分是在蔬菜运销协会和各类专业合作社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发展过程中,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下属的农技推广机构给予了建设资金、育苗技术上的扶持。但是,瓜菜育苗基地(或中心)是以赢利为目的,是向广大种植户有偿提供蔬菜苗、瓜苗的种苗经营单位,必须要明确种苗经营的责任主体,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通知》要求,加快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或相关备案手续。根据《种子法》规定,瓜菜育苗基地(或中心)是种子经营单位,必须在取得《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后才能合法开展向种植户提供种苗的业务,禁止无证经营种苗。但是,全市的育苗基地(或中心)绝大部分还没有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等手续,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督促其办理,合法开展业务。

     《通知》中明确要求加强监督管理。根据《种子法》及相关规定,育苗基地开展的蔬菜种苗生产供应业务是特殊的种子经营形式,在农户种植种苗后出现质量纠纷时,质量责任的确定比较复杂。因此,必须加强种苗生产过程的监督管理,督促种苗经营单位做好以下相关工作。一是抓好进种管理。种苗经营者应当建立种子调入档案,详细记载调入时间、品种名称、数量、进种渠道、种子质量检测等情况,保管好进种票据、资料。还应建立留样制度,并和出售种子的经营者共同扦封种子样品,妥善保管。二是抓好生产管理。种苗经营者应当对种苗生产全过程进行详细记载,包括种子处理、播种方法和时间、施用药剂、育苗设施等情况,并特别注意记载育苗环境的温度变化,一旦出现能明显导致农作物幼苗通过春化阶段的异常温度,所育种苗要全部作报废处理,不得向种植户提供。三是抓好流向管理。种苗经营者应当对种苗出售时间、购种者、品种、数量、质量等信息进行详细记载,并对购买种苗者出具销售票据。在出售种苗时还应当向种苗购买者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等印刷资料。四是搞好服务监督。种苗售出后,经营者应当向种苗使用者提供相关咨询与技术服务,做好种苗质量跟踪服务,并对种苗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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