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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区种子管理站关于做好水稻种子收储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9-29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492
 

宁农种管发[2010]34号

各市、县(区)种子管理站、灌区种子企业:

    自七月中下旬开始,灌区各地陆续有农民反映水稻田间有长势高、抽穗早的特异株,经专家鉴定为杂草稻。为了确保明年水稻用种质量安全,现就做好水稻种子收储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辨别杂草稻的能力

    据专家田间鉴定,杂草稻有三种典型特征:一是植株高度约为120厘米,普遍高出正常水稻5-7厘米,剑叶叶片较长且下垂,长势优于正常水稻;二是杂草稻多数有芒且易落粒;三是杂草稻抽穗普遍早于正常水稻,且穗型松散。种子管理和生产企业技术人员要正确区分栽培稻和杂草稻的区别,增强辨别杂草稻的能力。

    二、加强种子基地选择,避免在杂草稻重灾区选种

    各市、县(区)种子管理部门要督促引导辖区内种子生产企业对长有杂草稻的种子田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质量控制,避免在杂草稻重灾区选种,加强质量监管,确保明年供种质量安全。

    三、提高认识,强化种子生产基地管理

    由于杂草稻粒细长、米碎,大多为红色,杂草稻混杂到栽培稻中,严重影响稻米品质会导致稻米品质下降,影响稻谷的市场价格,进而影响农民增收。各市、县(区)种子管理部门及种子企业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风险意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水稻生产基地的管理。要做好今年杂草稻为害区的统计管理工作,杂草稻发生区域,不作为明年水稻种子生产地点,杂草稻重发区不予核发水稻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生产企业要改进栽培方式,破坏杂草稻的生存条件,将直播水稻改为移栽种植,麦田免耕种植改为耕翻种植,并采用水旱轮作等方式控制种源切断其传播途径,有效控制杂草稻的发生和为害。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主动向上级种子管理部门反映,并及时妥善处置,避免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0一0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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