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欢迎光临种业商务网 | | 手机版
商务中心
商务中心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 » 正文

凉州区:强化种子生产管理 规范玉米种制种基地秩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4-06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558
 

    近日,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进一步加强种子生产管理,规范玉米制种基地秩序,遏制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种子产业依法有序进行。全文如下:

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强化种子生产管理规范玉米制种基地秩序的紧急通知

凉政办发〔2010〕53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目前正值玉米制种基地落实的关键时期,全区大多数制种村和企业都能严格按照2010年玉米制种划分的区域落实基地,制种秩序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也存在个别乡镇重视不够,个别制种村和企业不按要求落实基地,无序竞争、争抢基地,乱许诺、乱表态,哄抬前期投入和亩保产值标准,扰乱制种秩序等现象,直接影响全区种子产业的健康发展。为了加强种子生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基地秩序,遏制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种子产业依法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加强种子生产管理,规范制种基地秩序,是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加快新品种推广步伐、提高粮食产量、改善农产品品质,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需要。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把整顿和规范制种基地秩序作为当前确保种子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结合当前种子执法年活动的开展,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消除,维护制种基地正常生产秩序,为全区玉米制种基地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和规范制种基地秩序。针对当前基地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区监察、农牧、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对重点乡镇和重点基地开展种子基地生产秩序专项治理,打击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挂靠生产、越区域生产、争抢基地等违法行为。农牧部门负责查处隔离区不达标、不按区域落实基地的行为,对企业使用不正当手段争抢基地的行为载入诚信档案,作为信誉等级评定依据之一,同时要及时向监察、公安和工商部门通报情况。监察局负责查处乡镇、村在基地落实中的各种违纪行为。公安局负责查处合同诈骗等违法行为。工商局负责查处无照生产、超范围生产及合同不规范、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安排一定的人力财力,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提高协调作战能力,增强种子行政执法效果。

    三、严格合同签约,依法规范管理。区农牧局要督促各玉米种子生产企业,必须在播种前与基地村委会签订合同,村委会与每个制种农户签订内部合同,作为正式合同的附件;合同文本必须统一使用省农牧厅、省工商局印制的标准合同文本。各乡镇要认真查验种子生产企业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并指导和帮助基地村委会签定合同,要对合同双方约定的条款进行审查。合同一经签定,由种子生产企业报所在基地乡镇鉴证后到区种子管理站登记备案。对使用自制合同、挂靠生产的企业和个人签订的合同进行严肃查处,决不允许村民小组、制种农户和其他个人与制种企业签订合同。

    四、严格市场准入,坚决打击无证生产行为。在区境内只允许有资质且区农牧局已公告的制种企业从事种子生产。种子企业要严格按照区上划分的区域,主动向乡镇政府提供种子生产许可证等资料,报告种子生产计划、技术人员等情况。对违规接受种子生产的村、组和个人,由种子管理部门和乡镇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涉及党员干部或其他公务人员的,移交区纪委、监察局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对牵头或参与违规生产的农户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因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给制种农户造成损失,引发集体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要追究乡镇领导的责任,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对给无证企业生产种子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配合区农牧局进行重点整治,切实规范制种秩序。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基地落实工作顺利进行。区上成立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牧、监察、公安、工商、信访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种子执法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种子生产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各制种乡镇要确定专门力量,配合区种子管理站协调指导村委会做好制种企业的审核把关、资质审查、基地落实、隔离带划分、制种农户宣传教育等工作,督促村、组严格按照区上划定的区域落实面积。坚决杜绝无证生产、争抢基地、越区域生产等问题发生。农牧部门要实行分片包干管理责任制,加强管理;各种子企业要严格自律,规范行为;种子协会要进一步完善章程,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六、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宣传媒体,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甘肃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力度,提高种子企业和制种农户的法律意识,真正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规范整顿种子生产秩序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0一0年三月二十八日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友情链接 | 申请链接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