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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种子站关于做好杂交水稻种子质量管理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10-20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847
 

四川省种子

川农业种站函〔2009〕46号

关于做好杂交水稻种子质量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种子管理站、有关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目前,正值杂交水稻种子加工包装的关键时期,为确保明年种质量安全,让农民用上“放心种”,针对当前种子生产实际情况,现将加强杂交水稻种子质量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搞好杂交水稻种子收购加工入库工作。种子生产企业要切实搞好种子收购工作,严防种子流失、套购、贩假情况的发生。在种子翻晒、运输、加工、入库过程中要严格把关,防止机械混杂,并做好入库前的种子发芽率、水分、净度的自检,质量不合格的种子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二、要切实做好种子纯度田间种植鉴定工作。种子田间种植鉴定工作是种子质量管理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各市州种子管理站要督促企业按照《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T3543.2-1995的要求抽样进行海南纯度种植鉴定,并监督企业对不合格的种子批进行转商处理。

    三、要重点做好“两系”杂交水稻种子的纯度鉴定工作。今年,受异常天气影响,部分地区“两系”杂交稻制种不育系育性非正常转换造成自交结实,给“两系”杂交水稻种子质量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两系”杂交稻种子质量跟踪监控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09〕114号)的要求,有关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和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纯度鉴定工作。两系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企业要抽取分户样品到海南进行种植鉴定,并利用SSR技术对分户样品的种子纯度进行室内鉴定,两种鉴定方法结合应用,其中任一种鉴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即判定该户种子为不合格种子,企业要自觉进行转商处理。尤其要对外省生产调入我省销售的种子进行重点监控。对企业销售的“两系”杂交稻种子的,必须提供省级种子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各地应对进入所在行政管辖区域的“两系”杂交稻种子进行抽样送检。

    各市州种子管理站要根据种子质量监管的特点,重点抓好种子纯度及品种真实及时督促企业进行转商处理,防止不合格种子流入市场。

二00九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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