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品种推广补助试点项目(国家政策)
1.政策依据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6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6〕4号)、《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和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等项目的通知》 (农种创函〔2026〕1号)。
2.补助对象
(1)玉米。在我省从事玉米种子生产经营的企业,鼓励国家种业阵型企业、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省级优势种业企业申报,允许注册地不在河北的种业企业申报。申报企业如不是品种第一培育单位的,需与第一培育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品种为授权品种的,需经品种权人书面同意。一个品种由几个企业共同推广的,可以联合申报,且须确定唯一申报主体。
(2)白羽肉鸡。具有河北省内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引进并饲养我国自主选育的快大型父母
代白羽肉鸡数量不低于10000套(单一品种或多个品种均可)的养殖主体。养殖主体为企业性质的,工商注册地可以是全国范围。如集团企业有多个种禽场,需各场分别符合条件并独立申报。
3.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资金。
4.补助标准
(1)玉米。采用“先推后补”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品种,在2025年度河北省范围内推广面积基础上,对2026年在省内新增推广面积进行补助,原则上增加面积不少于10万亩。单品种补助标准为每亩不超过30元,且年度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能够逐年新增面积的,最多可连续支持3年。
(2)白羽肉鸡。采用“先推后补”的方式,根据2026年引种情况和项目实施效果,2027年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予以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根据引种数量和国家下达资金额度确定。
5.办理流程
玉米品种办理流程
(1)自主申报。种业企业按要求组织材料,分别经所在县级、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复核后,直接向省农业农村厅进行申报,应全面、真实提供品种情况和有关证明材料。对品种知识产权归属有争议的,不允许申报。
(2)省级遴选公示。省级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和拟补助品种进行评审,结果在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结果报送。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农业农村厅行文向农业农村部报备。
(4)资金拨付。2026年12月底前,商省财政厅将资金调整下达到位,各地及时拨付。
白羽肉鸡办理流程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养殖主体自愿引进并养殖我国自主选育的快大型白羽肉鸡品种,种鸡到场后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报并签订养殖承诺书,全面、真实提供引种情况和
有关证明材料。
(2)县级审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主体引种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组织签订承诺书,及时将有关审核情况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内容包括:引种证明、付款凭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检疫合格证明以及有关图片、影像资料等。要建立工作档案,对符合条件的主体做到一户一档,纸质材料存档,电子材料备查。
(3)市级复核。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调度县级工作开展情况,对县级审核情况进行复核,确保资料、数据真实准确。每月5日前,向省厅报送上一个月进展情况(上月未引种无需报送),并填报《2026年白羽肉鸡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进度统计表》。
(4)结果公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核实2026年拟补助对象情况,于2027年1月10日前,将拟补助对象的名称、引进品种、引种数量等核实结果在县级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5)结果报送。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县级核实结果进行审核后,于2027年1月20日前,将拟申请补助情况和《2026年白羽肉鸡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汇总表》以正式文件报省农业农村部门,同时报送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成效和亮点、问题和建议等。省农业农村部门对有关情况进行汇总,统一报农业农村部。
(6)资金拨付。2027年,国家根据我省申请补助情况下达资金,由财政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拨付2026年补助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