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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业知产保护大保护格局,基本形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7-29  来源:法治日报  浏览次数:984
 

      7月27日,笔者从农业农村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21年中央部署实施种业振兴行动以来,农业农村部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效净化了种业市场环境,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大保护格局基本形成。

      在立法上,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种子法,扩展了植物新品种保护范围和环节,建立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2025年国务院全面修订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明确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的实施步骤和办法。农业农村部落实种子法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要求,加快修订实施细则、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等配套规章,加大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力度。

      在司法上,农业农村部与最高人民法院签署了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先后出台侵权纠纷案件审理最新司法解释和加强涉种子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相衔接,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对保护种业知识产权的重要作用。

      在执法上,农业农村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印发实施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指导意见,连续6年组织开展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执法,打击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在管理上,实施了加强品种全链条管理专项行动,制定了6方面20条针对性措施,严把试验测试关口,严格品种命名、来源和新颖性审查,撤销问题品种和仿种子品种4000多个。发布植物新品种保护和维权打假案例100余件,强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治,维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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