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6年山东省农作物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农种业字〔2026〕10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有关种业企业:
为全面落实国家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任务,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6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部署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2026年山东省农作物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邹晓琳,0531-51789259;
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马腾,0531-51789177;
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刘怡,0531-51769783;
申报材料联系人:何艳芳,电话0531-81608103,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00号,邮箱:heyanfang@shandong.cn。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6年7月1日
2026年山东省农作物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实施好2026年农作物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有关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种业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政策,坚持创新引领、市场主导、突出绩效、综合评价原则,对单产水平高、优质专用性好、综合抗性优、推广潜力大的重大品种,按照“先推后补”的方式实行补助,强化结果导向,先劳后得、多劳多得,一体化推进品种选育和示范推广,向前引导带动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深化科企合作、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向后推动优良品种更新换代,助力大面积单产提升,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二、品种要求
项目对小麦、玉米重大品种进行补助。申报品种应权属清晰、无知识产权争议,具备高产、优质、多抗、广适等性状优势,已有较大推广面积或具有较大增长潜力,在国家、省品种展示评价中综合表现突出。优先支持列入国家、省农作物优良品种推广目录的苗头型、成长型品种,种业重大科技攻关任务选育的突破性品种以及农业生产急需品种。择优支持抗旱耐盐碱、生物育种产业化品种。申报品种为授权品种的,须提供品种权人授权经营的相关佐证材料。除具备以上条件,相应作物还应符合如下要求。
小麦:2018年1月1日之后审定,2024年山东播种面积超过50万亩,2025年新增推广面积超过20万亩。
玉米:2018年1月1日之后审定,2025年山东播种面积超过50万亩;或2021年1月1日之后审定,2025年山东播种面积超过20万亩。
对于接续支持的品种,不做审定年份要求。
三、申报主体要求
申报主体为种业企业,需注册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资质,且近三年(2024~2026年)无以下情形:①不良信用记录;②侵权假冒行为;③因品种原因造成重大生产事故;④省级以上种子质量监督抽查中不合格;⑤因“两个通道”专项整治测试报告造假、试验数据弄虚作假、品种试验真实性不合格问题被通报等。
坚持扶优扶强导向,突出企业综合实力、研发实绩和发展潜力,重点支持研发投入大、创新能力优、推广能力强的种业企业,优先支持国家种业阵型企业、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支持省外优势种业企业选育的优良品种申报。
四、工作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明确申报条件、补助方式、实施要求等,并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
(二)组织企业申报。申请小麦品种补助的企业,于7月20日前,向省农业农村厅提交《2026年山东省农作物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申报书》(简称《申报书》,附件1)。申请玉米品种补助的企业,于10月20日前,提交《申报书》。
(三)组织情况核查。省农业农村厅视情安排相关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情况核查,重点核查品种推广面积、助力单产提升引领方建设、产量表现、观摩培训和配套技术服务等情况。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抽查。
(四)组织项目综合评价。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组织专家评价,结合市县核查情况,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排序分档(综合评价指标见附件2),核定新增推广面积。排序分档由专家根据企业综合实力、科研育种能力、示范推广、配套服务等情况评价确定。面积核定以企业在区域内种子销售量和亩均用种量折算,以专项审计报告为主要依据,辅以全国农作物主要品种推广面积数据、企业上年制繁种面积等佐证材料,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用户(供应商或农户)进行核查。评价完成后,省农业农村厅将综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
(五)核定拨付补助资金。根据2026年项目资金总量和新增推广面积等因素综合测算基准亩均补助标准,每亩补助最高不超过30元。根据综合评价档次和新增推广面积,核定相关企业补助资金数额。对通过认定的一档主体,按照基准亩补助标准×新增推广面积予以补助;对通过认定的二档主体,按照基准亩补助标准70%×新增推广面积予以补助。单品种年度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最多可连续支持3年。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农业农村厅加强统筹协调,具体负责项目设计、组织实施及总结。有关市县农业农村部门配合做好情况核查和指导,推动相关企业支持单产提升引领方建设、做好技术和配套服务。
(二)确保实施质量。各相关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种子供应质量。要选择代表性强、基础条件好的主产县,尤其是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作为重点推广县,积极支持市县打造单产提升引领方。依托省级以上品种展示评价基地加强品种示范推广;举办好观摩、交流、培训等活动。建立完善工作档案,特别是制繁种、出入库、销售、配套服务等资料,确保完整准确。
(三)规范资金使用。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加快重大品种推广应用、开展展示示范和配套技术服务、健全追溯体系、推动品种更新换代等,不得直接用于补贴种子价格和研发投入,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等无关支出,企业对资金使用作出相应承诺。一经发现虚报套取、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采取追回资金、取消后续申报各类种业支持项目资格等联合惩戒措施。
(四)做好总结宣传。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农作物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的有效做法,形成经验模式。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政策实施成效,营造加快推进种业振兴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26年山东省农作物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申报书
2.2026年山东省农作物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综合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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