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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进行时

农资“忽悠团”的套路有多深

——“两高”农资打假刑事典型案例解析

农民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婧


记者在蟠龙镇上北漳村向被害人了解情况。 周明明 摄

  一种肥料,在河北省某县生产,包装袋在河南省某县印刷,包装袋上印的是贵州省一家生产厂家的名称。最终,这些肥料被农资“忽悠团”吹捧成功效神奇的高档货,被销往多个省份的农村。该“忽悠团”到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推销肥料时遭举报,被该县蟠龙镇行政执法队查处。经调查,这批肥料无相关检验报告,且成分与包装袋标注不符,属于不合格产品。蟠龙镇行政执法队将该案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该“忽悠团”被查获时,团伙首犯参与销售劣质肥料的总金额已近200万元。

  更离谱的是,该“忽悠团”售卖的劣质肥料,其生产、包装、销售各环节呈现“拆家式”分工,核心就是各环节“互不相识、各自捞钱”:卖肥料的不生产,生产肥料的不零售,生产方和销售方都不负责包装;负责包装的人只提供包装袋,不知道里面装了啥……其套路之深、分工之细,刷新了坑农骗局的下限。

  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费了好大劲儿才查清他们的全部罪行,检察官的案件报告足足有17万字。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批农资打假刑事典型案例,该案位列其中。

真实惠!村里来人卖化肥,请客送礼还打折

  2023年1月31日清晨,一群男女来到蟠龙镇各村推销肥料。“我们公司组织大家去现场听课,参会者不仅能免费领取礼品,中午还管饭!买肥料的话我们负责送货上门,而且我们是生产厂家,价格很优惠。”他们手持宣传单,在村里挨家挨户发放,还开出了颇具诱惑力的优惠条件。

  “我早上7点按照他们的推荐,上了去镇里开会的车。”蟠龙镇上北漳村75岁的村民、本案被害人之一张大叔回忆,这辆车把他拉到镇上的一家宾馆开会。会议主要内容是推销肥料,有个40多岁、个头1.7米左右的中年男子站在台上讲课,说他们公司生产的肥料抗旱,还能杀虫、促高产,“人家说得可好了,买肥料还送货上门。”张大叔有十来亩地,种着玉米、小米,每年都得用十几袋肥料。“我平时都去村里的农资店买肥料,一袋肥料40公斤,得花一百六七十元。他们这肥料单价便宜,还有买赠活动,合下来比农资店卖的肥料每袋便宜20多元,我就动心了。”张大叔说,他当场订购了5袋。

  现场订购的肥料,在当天中午就被一辆小型农用车送到了张大叔家里。张大叔一看肥料包装很华丽,生产厂家是贵州某化肥有限公司,产品名称为“复合聚能肥”,肥料标注的氮含量为18%,张大叔当场掏了钱。

  与张大叔同村的窦大哥和柴大哥也去开了会。窦大哥表示,他此前从未见过这种肥料,听了介绍后他颇为心动,便预订了一些。令他意外的是,对方的送货速度极快,上午刚下订单,中午就送货上门,当时他恰好不在家,妻子因不知情未付款,对方便将肥料拉走,最终交易未能成功。柴大哥说,他没有用过这种肥料,又看到销售人员只收现金不接受微信转账,就没敢买。“但我们村有十几个人买了。”柴大哥补充道。

  他们仨都在现场领取了免费礼品——几袋叶面肥。“现场还发老花镜,但数量不多。有些人领到了,我没领到。”张大叔说。2023年2月1日,执法人员与当地派出所民警一同前往张大叔家中,告知其该肥料存在问题,并依法扣押了这批肥料。随后,涉事公司工作人员主动到张大叔家中办理了退款手续。

  除了武乡县,这伙人还在长治市上党区、沁源县、襄垣县等地销售该批肥料。受害农民均表示,这些人的销售手段主要是组织讲座、赠送礼品、设宴招待,讲座内容大同小异,核心是宣传这款肥料效果显著。

坑人不?给便宜肥料换“马甲”,抬价3倍卖农民

  这款被传功效神奇的肥料,究竟是什么呢?根据检测报告,这批肥料不属于复合肥,而是普通氮肥,其氮含量也低于包装上标注的数值,为不合格产品。

  根据警方调查,该批肥料是由河北省某县的肥料厂生产的,厂家负责人是位某红。这批肥料的出厂价为每吨900余元,是中间商靳某杰在肥料厂订购的。靳某杰收到货后,以每吨1000元的价格将肥料出售给另一个中间商张某。张某再以每吨1200元的价格将肥料出售给农资“忽悠团”的负责人张某昌。张某昌组织销售人员、运输人员和讲课人员,将这批肥料包装成功效神奇的复合肥,以每袋138元的价格出售给农民,合每吨3400余元。公安机关另查明,除了本批化肥外,张某和张某昌还向他人销售其他多种伪劣化肥,销售数额较大。

  该案主办人、武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暴芳芳介绍,张某是生产、销售这批肥料的关键人物,他与李某(另案处理)是合作伙伴,在李某创立的肥料公司担任重要职务。李某在全国多地设立了7家肥料公司,但其中仅有河南的一家公司具备实际生产能力,且产量有限,其余6家均为空壳公司。实际上,李某的核心业务是设计印制肥料包装袋。据李某供述,涉案肥料的包装袋由他设计,袋上所印的贵州某化肥有限公司是其注册的企业,但该公司的厂址无人员办公,他也极少前往。“老百姓买肥料时喜欢外地品牌,我注册这么多公司,客户需要哪个省份的肥料,我都能设计印刷出对应包装袋。”李某供述。

  梳理该批肥料的生产销售链条可以看出:张某从李某处采购肥料包装袋,从靳某杰处购买肥料,并与老乡张某昌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由张某昌将这些肥料对外销售。通过张某这一中间环节,李某在河南印制的包装袋上,印着贵州生产厂家的名称,装上靳某杰从河北购入的肥料,顺利流转到“忽悠团”负责人张某昌手中,最后卖到山西农民手里。

  “张某不可能让张某昌知道肥料和包装袋的来源,他就是个赚差价的。要是让上下游接上头,他就没戏唱了。”暴芳芳介绍。

  这些肥料对农业生产有损害吗?案发后,虽然大部分肥料已被追回,但仍有部分受害农民因各种原因未办理退货,将这批不合格肥料施用到了地里。例如,沁源县沁河镇受害农民王某称,他购买该批肥料后用到自家田地,结果玉米长势极差。上党区苏店镇受害农民宋某则表示,他从这伙人手中购买了20袋肥料并全部施用,“我没买其他肥料,就用了这款肥料,当年收成减少了三分之一。”

会吹牛!“!“忽悠团”带头人自称名气大,教手下如何避打击

  能把每吨价格1000元左右的普通氮肥卖到每吨3000元以上,而且还能逃避打击,张某昌颇有一些心得。“我在全国的化肥销售圈内名气很大,很多人都认识我,我也有很多这个行业的资源。”张某昌这样介绍自己。

  出生于1974年的张某昌曾经经营过一家肥料厂,但因环保不达标停产。他长期组织“忽悠团”销售肥料,总结了不少逃避打击的经验。比如,他嘱咐销售人员要用现金结账,尽量不接受转账付款,这样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就难以查清准确的销售金额。他对业务员们说:“一旦被查,警察发现几车肥料,就说有几车。”他还在给业务员的微信里叮嘱:“送货车要有篷布(遮挡肥料),千万别在工商局这些‘衙门口’停车卖货。”

  给农民讲课的人是懂农业的技术员或专家吗?“在武乡县开课的主讲人张某生是农民,初二时便退学外出打工,先后做过工人、出租车司机,还卖过电动车,经营过木材生意,他根本不懂农业,甚至没怎么种过地。”暴芳芳介绍道。据了解,张某生是张某昌临时聘用过来做讲师的,他讲课时的那些话术都是张某昌等人给的肥料说明书内容。他说这种肥料能让作物“根扎得深,抗旱”“用得少效果好”,都不是实话。张某生有时每场拿400元酬劳,有时按当天出售的肥料数量抽成。

  涉案人员供述,他们一般早上就把装载着肥料的货车停靠在村庄附近,提前安排好小车。一旦课程结束,他们抓紧时间挨家送货,就是“趁热打铁”,送晚了怕农民“醒”过来,也怕有人举报惊动执法部门。“我们连哄带骗把老百姓叫到饭店吃饭,车接车送,忽悠老百姓这种肥料有多好。吃完饭后我们立马将货送到家中,他们就会付钱,晚点怕老百姓反悔。”涉案的销售人员称。

  在请客吃饭、送礼物、虚假宣传的各种套路下,不少群众上了当。经查,张某昌不仅从张某处进货,还从其他合作伙伴处进货,其销售伪劣肥料的金额共计197万余元;张某涉案金额共计45万余元。武乡县人民检察院分别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被告人张某昌、张某、靳某杰、位某红提起公诉,对被雇用从事一般劳务、犯罪情节轻微的部分销售人员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2024年5月27日,武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四万元;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靳某杰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七千元;判处被告人位某红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宣判后,被告人张某昌、张某提出上诉。2024年8月21日,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采访中,武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亮呼吁农民群众,在购买农资时要谨慎选购,不要听信游商兜售,如发现假冒伪劣农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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