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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能力改造提升项目公开选聘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1-22  来源:云南省种子管理站  浏览次数:375
 

 云南省种子管理站

关于云南省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能力改造提升项目公开选聘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站近期拟实施以下项目,现将公开遴选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

      云南省种子管理站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能力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内容:根据我站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室现有条件及今后发展要求,结合我站工作计划,公开遴选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服务公司对此项目进行招标代理。

      三、项目需求

      (一)委托代理服务范围:云南省种子管理站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及相关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更正(补遗)公告、结果公告、合同公告等,解释招标文件,落实并组织开标、评标会议,汇编招标业务报告等整个招投标过程,具体服务范围以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为准。

      (二)遴选中标家数:1家。

      四、招标代理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规程要求开展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并对出具的成果负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招标代理能力,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服务。

      (二)具有符合云南省财政厅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和开展采购代理业务所需软件、硬件等设施及办公条件。

      (三)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相关行政机关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成立未满三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投标人应由不少于2名注册在本单位的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人员组成的项目组进行代理服务,专职人员证处于有效期。其中1人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能够提供本单位近12个月社保证明,新进人员不足12个月的,能够提供自进入该公司以来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并网上可查。另1名专职人员必须是能够提供本单位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并网上可查的人员。

      (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导致资格被取消的,自动按照综合评审分数高低递补候选人。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六、报名方式

      (一)提交所需材料

      1.代理机构(企业)基本信息;

      2.报名表(格式自拟);

      3.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信息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单(符合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相关标准);

      7.招标代理服务工作方案;

      8.承诺书(服务承诺、材料真实性承诺、违约责任承诺、廉洁从业承诺);

      9.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审计报告,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和附注等)。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遴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0.固定办公场所及相应的设施、设备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1.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款证明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税或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2.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3.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页截图、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网页截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页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网页截图);

      14.供应商可自愿提供其他有助于评审的材料。

      (二)要求

      1.响应文件需包含一份正本和两份副本,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响应单位全称、“正本”“副本”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2.响应文件应密封提交,密封后应标明项目名称、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开标前不得启封。

      七、接收响应文件时间

      (一)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9日17:30(北京时间),工作日9:00至11:30,14:30至17:30,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相关要求提交材料,无需到现场报名。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提交时间内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二)云南省种子管理站成立采购工作小组将综合考虑供应商资质、报价、服务方案、办公场所、人员配置、服务承诺等因素,经综合评分后最终确定供应商,并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云南省种子管理站将与确定成交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

      八、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茭菱路24号云南省种子管理站5楼505室。

      联系人及电话:汤老师,0871-65327613。

      电子邮箱:ynzzzlj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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