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荃银高科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解决种子业务同业竞争问题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披露荃银高科与控股股东中国种子集团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以及正在采取的解决办法。
01
荃银高科与中种集团在境内外均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
据公告,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种集团”)系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荃银高科”)控股股东,在境内水稻种子、小麦种子领域,中种集团及其关联方与荃银高科存在一定程度同业竞争。
在境外业务领域,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从事的业务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农作物种子海外育繁推一体化建设项目”子项目孟加拉国农作物种子育繁推一体化基地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在孟加拉国玉米种子业务上存在一定的同业竞争。
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中种集团已出具《关于避免与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为:
鉴于现代农业直接持有荃银高科92,520,965股普通股股份并通过与荃银高科自然人股东贾桂兰和王玉林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取得荃银高科控股权(简称“前次权益变动”),中种集团通过受让现代农业直接持有的荃银高科股份及自动承继现代农业与荃银高科的自然人股东就荃银高科35,405,962股普通股股份达成的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关系安排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而取得荃银高科控股权。
对于今后若出现或发现荃银高科与中种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竞争情形,本公司将自前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在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政策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资产重组、业务调整、委托管理、设立合资公司等多种方式,逐步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竞争问题。
02
荃银高科已受委托管理中种集团旗下一全资子公司
截至目前,荃银高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农作物种子海外育繁推一体化建设项目”建设缓慢,目前尚未投产,暂时与中种集团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同业竞争。
存在同业竞争的境内水稻种子、小麦种子领域相关业务涉及公司为中种集团全资子公司中种农业科技(湖南)有限公司(简称“中种农科”)。
为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荃银高科决定通过委托管理的方式解决公司与中种集团的同业竞争问题。
据公告,荃银高科与中种集团已于2026年1月14日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其持有的中种农科100%股权,委托管理费用为每年60万元。

2026年1月14日,荃银高科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解决种子业务同业竞争问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多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荃银高科2026年1月8日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本次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中种集团系荃银高科控股股东。中种集团控股股东为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来源丨农财君综合整理自荃银高科公告等
编辑丨农财君
联系农财君丨18565265490
新时代 新种业
南方农村报丨农财宝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