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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黑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撤销审定管理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8-08  来源:黑龙江省种业技术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402
 

 关于《黑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撤销审定管理办法》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10年,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制定了《黑龙江省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退出办法》(黑农委直发〔2010〕2号),对品种退出条件、品种退出程序、品种延期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规定。2010年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分别进行了三次修订,原办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需求,鉴于此,我厅修订了《黑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撤销审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起草。

      三、起草过程

      2024年12月,我厅起草了《黑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撤销审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5年1月、4月,分别经第十届黑龙江省农作物品种审定(认定)委员会第三次审查会议和第三次审定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4月,在我厅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5年5月,征求科研教学单位和种子企业意见;2025年6月,通过厅内部合法性、公平竞争性审查;2025年7月,通过省发改委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综合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定稿。

      四、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明确了品种撤销审定具体条件、增加了品种撤销审定情形、完善了品种撤销审定程序、确定了品种延期使用条件、扩大了撤销审定品种范围。

      黑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撤销审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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