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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标签与有关作物种子质量国家标准实施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6-05  来源: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441
 

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GB 20464-2024)、《粮食作物种子 第1部分:禾谷类》(GB 4404.1-2024)和《经济作物种子 第2部分:油料类》(GB4407.2-2024)三项国家标准于2025年实施。为保障标准得到顺利贯彻实施,现就行业关心事项作几点提示。

      一、关于新修订标准实施日期

      上述3项标准于2024年10月28日发布,2025年10月1日实施。自发布日期至实施日期之间的过渡期,可以执行原标准,也可以执行新修订标准。种子收获和检验日期均在10月1日之前的,允许执行原标准。

      二、关于《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和《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

      对于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应当同时满足《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和《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的要求,两者都具有强制性。

      三、关于生产年月和质量保证期的标注

      农作物种子标签上应同时标注生产年月和检测日期、质量保证期,均要求具体到年月。质量保证期需要标注种子发芽率、水分的质量保证期限,且质量保证期最短时间不低于8个月,最长时间不超过12个月。

      四、关于玉米种子类别的标注

      玉米种子根据播种方式分为单粒播种和非单粒播种,在种子标签中须明确,即,允许采用单粒播种或精量播种方式的,应当执行玉米大田用种单粒播种质量要求,并在种子标签中明确标注单粒播种;对于不允许采用单粒播种方式的,可以执行玉米大田用种非单粒播种质量标准,并在种子标签中明确标注非单粒播种。

      五、关于品种适宜种植区域能否与品种审定或登记公告不一致

      对于审定或登记作物,品种适宜种植区域按照审定或登记的公告区域进行标注。不能增加,但可以减少。

      六、关于种子标签的质量标准信息标注

      种子标签须标注质量指标,质量指标由质量特性和质量特性值组成。种子质量指标不得低于种子质量强制性国家标准。种子标签上可以不标注所执行的种子质量强制性国家标准名称。

      另外,与种子质量标准配套的《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系列标准已发布,将于9月1日起实施。种子企业需要提前熟悉种子质量检验方法的调整变化,按照新修订的检验规程检测确认所生产种子质量,及时印制符合要求的种子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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