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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3-29  来源: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382
 

 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2024年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规范农资经营秩序,服务保障春耕生产,我厅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省开展2024年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农资产品,精准开展执法检查

  (一)种子依法查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无证生产经营种子、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先推、生产经营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种子和未按规定备案、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等违法行为。

  (二)农药。依法查处无证经营农药、超范围经营限用农药、经营假劣农药和禁用农药、经营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农药和不执行农药采购、销售台账制度等违法行为。

  (三)肥料。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应当登记而未登记的肥料、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号、登记证有效期届满未经批准续展继续生产的肥料、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内容不符的肥料。

  (四)其他。要与打击网络违法销售假劣农资、制假黑窝点、农资下乡“忽悠团”结合起来,严防假劣农资以“社会化服务”和“订单农业”为名行坑农之实。

  二、落实重点工作举措,确保有力有序推进

  (一)强化质量抽检。以农资生产、销售企业和菜篮子基地周边农资经营门店为重点,针对用量大、有明显质量嫌疑、安全隐患较大的农资产品,组织开展质量抽检,公开曝光不合格农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对抽检发现的问题产品一律追查到底,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二)强化执法检查。对农资生产企业、农资批发市场、农资集散地、农村农资零售店、乡村流动商贩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主要检查生产经营活动有关证照是否齐全且合法有效,生产经营档案是否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所需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生产经营的产品是否合法,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规定等。

  (三)强化案件查办。拓宽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快速核查处理农资投诉举报线索。针对违法行为更为隐蔽、网络销售假劣农资等新情况,广泛收集网络销售假劣农资违法线索,突出网络打假。会同当地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动执法,联合查处一批网络违法销售案件,形成线上线下同步监管、同步打击的新机制。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加强行刑衔接,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违法犯罪行为。

  (四)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广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引导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产品。充分发挥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作用,积极构建行业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农资社会治理体系。

  三、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本次专项执法行动是保障春耕备耕顺利推进、保障农资质量安全的重要抓手,也是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的客观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履行监管职责,确保专项执法行动有序有效推进,维护春耕生产安全和农民合法权益。

  (二)周密部署安排。各地级以上市要根据春耕生产和农资市场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实施方案,做到明确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扎实做好市场检查、质量抽检、案件查处、宣传培训等工作,维护春季农资市场秩序,有效保障春耕备耕期间农资的正常供应。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的指导,推动农资打假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按时报送总结。各地要及时总结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分析监管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整改提高。请各地级以上市于5月31日前,将行动总结报送我厅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处。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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