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级种子(苗)繁育基地(第二批)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省级种子(苗)繁育基地(第二批)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共收到8个县(市)农业农村局申报玉米、水稻、花生等9个省级种子(苗)繁育基地。9月18日,我厅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专家评审。与会专家查看了申报材料、听取申报单位汇报、现场提问答疑,经专家组研究讨论后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专家一致认为,公主岭市申报的玉米种子繁育基地、大安市申报的耐盐碱常规稻种子繁育基地、永吉县申报的常规稻种子繁育基地、双辽市申报的花生种子繁育基地、通化县申报的蓝莓种子(苗)繁育基地、和龙市申报的人参种子(苗)繁育基地、安图县申报的食用菌菌种繁育基地符合申报条件,同意认定为省级种子(苗)繁育基地。现特此公示,公示期: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提供佐证材料。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31-88906204,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