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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北京市秋播小麦用种的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9-29  来源: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837
 
 关于做好2022年北京市秋播小麦用种的意见
 
各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农作物品种布局,引导农民正确选用良种,保障秋季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因地制宜选择品种
 
  各区农业农村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根据品种展示示范结果,综合考虑品种的稳产性、抗逆性等因素,兼顾高产和绿色优质,因地制宜选择种植适宜本地区土壤肥力及种植条件的品种,科学制定本区品种布局,为明年小麦丰收夯实基础。
 
  水肥条件良好的地块可选择丰产稳产型品种“京花11号”、“轮选169”、“中麦1062”、“航麦247”、“农大5133”、“轮选987”等;水肥条件中等的地块可选择抗逆性较强、适应性较广的杂交小麦品种“京麦9号”、“京麦179”、“京麦11”等;水浇条件较差的地块可选择节水型品种“京花12号”、“中麦123”、“农大212”等。
 
  在选择品种时,可根据品种特性优先考虑近几年审定的小麦新品种,如高产稳产品种“农大0325”、“京麦17”、”京麦18”、“京冬26”等;节水品种“京麦19”、“京农106”、“中麦159”、“京农14-95”、“航麦3290”等;优质品种“中麦804”等。
 
  二、落实种子供应保障
 
  各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实时掌握本地区小麦种子供需情况,特别是主导品种供应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协调企业调种,掌握供种进度,确保种子供应满足需求。种子管理部门要公布持证种子企业和有营业执照并备案的种子经营门店名录,引导农民通过正规渠道购种,不要随意购买走村串户等非正规渠道的种子,购种时向经营者索要品种说明及购种票据。农技推广等相关部门要积极深入宣传新品种的增产效果,引导农民购买适宜本地种植的优质品种,不要购买没有通过审定或者不适宜在本地种植的品种。
 
  三、积极开展展示评价
 
  各区农业农村局要组织构建区级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体系,对近三年通过审定或引种备案(国家审定且适宜种植区域包含北京、北京市审定、北京市引种备案)品种积极开展展示评价。组织专业人员连续、系统、完整采集品种表现数据,发布权威评价结果,为品种推广提供依据。在关键时期组织种植大户进行现场观摩,通过田间地头“看禾选种”,引导农民科学选种。积极开展配套技术宣传指导,使农民掌握科学种植方法,充分发挥良种最大优势。
 
  四、指导企业落实繁种
 
  各区农业农村局要指导辖区内小麦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制定繁种计划,落实好今秋原种及良种繁殖工作。把好繁种田播种关,确保使用优质种子,在机械播种过程中避免混杂,为明年小麦生产用种安全提供保障。
 
  五、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严格落实《2022年种业监管年方案》,按照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要求,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小麦例行市场抽样检查,重点检查种子质量和真实性、种子标签、生产经营资质、品种审定登记情况等。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经营、未备案经营、未审先推、侵犯品种权以及经营假冒伪劣种子等各种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严厉查处,确保今年秋季小麦生产用种安全。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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