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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开展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工作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03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904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粮食油料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书记郑栅洁调研种业企业时指示要求,全力实施“两强一增”行动,充分发挥我省作物育种特色优势,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豆油料等优良品种,现就支持开展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品种选育要求

  (一)品种方向。

    1. 大豆:高蛋白、高产、耐荫、耐密、耐除草剂、适宜机收和带状复合种植新品种。

    2. 油菜:高产、抗病、高油、菜油兼用、耐密植、适宜机收新品种。

    3. 花生:高产、优质、高油酸、适宜全程机械化收获的新品种。

    4. 青贮(粮饲兼用)玉米:高产、生物产量高、持绿性好、高蛋白、耐密、适宜机收种植的新品种。

    5. 其他具备竞争优势和市场前景的产品。符合高产、优质、抗病、风味独特、适应性广的瓜菜新品种。如:番茄、园白萝卜、不接球白菜(乌菜、小白菜)、生姜、水芹、草莓、蓝莓、食用菌等。

    (二)选育要求。

    以上品种选育要具备一定基础,与现有审定(登记)品种比较具有明显差异和显著特色,能够在3年之内进入品种审定环节或符合登记品种要求。

    二、申报主体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科研基础和配套经费支持能力、专门的育种机构和5人以上副高级职称的育种人员,安排与财政支持经费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具有独立的科研团队、标准化育种试验室、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稳定的科研育种基地。原则上由省内具有一定育种实力企业、科研院校或者企业与长期合作的科研院校联合申报。

    (二)近5年内曾选育出通过审定(登记)的具有大面积推广价值的新品种3个以上。具有较强的育种创新能力,在今后3年内,能够选育出符合具有较高推广价值新品种的条件,推广品种在国内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主持过省或国家重大科研课题,且较好的完成任务,拥有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或技术创新中心。

    (三)组建新品种选育团队(成员单位不超过5家),确定新品种选育的首席专家。要明确申报主体、首席专家和成员单位任务分工、技术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并且签订承诺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品种选育任务,成果须在安徽形成明显带动效应或突出产业效益。

    (四)明确新品种选育的成员单位和所承担任务,签订合作选育协议,建立合作机制,明确成员单位对培育出的新品种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确保选育团队相对稳定。

    (五)牵头做好新品种选育操作方案,细化分解年度目标、阶段性目标、最终目标和可量化的阶段性任务。要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选育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三、申报实施程序

    (一)组织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种业企业或者企业联合科研院所共同向所在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申报。经所在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初审合格后,送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农业农村厅窗口统一受理,由省种子管理总站集中汇总上报。科研院校可直接申报。

    (二)评审确定。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择优选取支持对象,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组织实施。对确定的新品种选育单位,按照财政资金拨付要求,安排相应的支持资金,并组织相关单位与新品种选育牵头单位签订相关协议,牵头单位制定选育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后组织实施。

    (四)考核验收。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对新品种选育单位阶段性目标实现情况、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考核。项目实施结束后,组织对选育的新品种是否符合品种选育要求,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财政资金规定进行评估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申报材料要求

    1.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简要介绍),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含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章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证书。

    2. 申报单位现有同类技术(产品)的主要特征和关键指标;以及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比较(列表对比说明)。

    3. 承担新品种选育项目所具有的基础(简要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已具备该项技术的研发、生产等相关条件;已开展相关联的项目研究;已经取得的相应科技成果;已有该领域的相关专利技术;近5年已通过国家或省审定品种和推广情况;配套资金安排落实情况。

    4. 育种团队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包括重要著作、论文以及科研成果、专利、奖项、荣誉等证明材料;团队建设情况,包括团队人员名单,任务分工等;有关专业资质证明材料;主要育种内容及技术路线;育种进度安排。

    5.新品种选育合作协议或合同复印件(须明确约定合作合作单位具体承担的任务)。

    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时间安排

    申报单位要在6月8日前报送申报材料,有关市农业农村部门于6月10日前完成材料初审工作,并于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农业农村厅窗口。农业科研院校直接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农业农村厅窗口。

    联系人:张奇;电话:0551-62610898。

    附件:

    1. 重大科研新品种选育申报材料

    2. 申报单位信息表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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