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会员单位缴纳会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申请成为中国种子协会会员的企、事业单位名单(见附件1)已在协会官网上进行了公布。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请各单位依据《中国种子协会章程》规定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国种子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见附件2)规定缴纳会费。
一、会费标准
会员单位2000元/年,其中企业会员单位一次性缴纳第六届会费,第六届理事会截至时间为2022年6月,应缴纳会费共计3000元;事业单位会员可以依照标准按年度缴纳会费。
二、缴费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1年1月31日前将该款项汇至协会账户。
三、汇款账户
收款单位:中国种子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朝阳路北支行
账 号:11040101040004275
四、其他说明
1.汇款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及用途;
2.汇款后,请将转账单的扫描件或截图发邮件至协会邮箱zzxh@agri.gov.cn,并写明会费票据的邮寄联系方式;
3.逾期未汇款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
五、联系方式
1.会费缴纳情况查询、票据邮寄情况查询:
段乐乐 010-59194250
2.新会员入会咨询、办理会员证书:
张 凯 010-59195171
附件:
1.中国种子协会新会员单位名单
2.中国种子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中国种子协会
2021年1月12日
附件1:
中国种子协会新会员单位名单
(经六届四次理事会批准)


附件2:
中国种子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2019年3月30日六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修订通过)
第一条 根据《中国种子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员会费标准:
(一)会员单位,2000元/年;理事单位,6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1.2万元/年;副会长单位,4.0万元/年。
(二)受邀加入协会的事业单位和地方协会免收会费;邀请以职务出任在协会任职的会员单位免收会费。
(三)各分会的会长单位不是协会常务理事的,按照常务理事单位的标准缴纳会费;各分会的副会长单位,不是协会理事的,按照理事单位的标准缴纳会费。
(四)个人会员免缴会费。
第三条 会费标准的制定或修改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必须有2/3以上代表出席,并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投票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四条 协会秘书处负责会费的收取和管理。秘书处每年向常务理事会报告一次会费收支情况,同时在年检(年报)时向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报告会费收支情况。
第五条 会费的使用实行严格监督管理,主要用于:
(一)为会员提供信息、宣传资料、证书的开支;
(二)协会秘书处、分支机构聘用专职工作人员和其他日常事务性开支;
(三)举办各种活动的补贴性开支;
(四)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秘书长办公会及监事会人员为开展监事工作必要的开支;
(五)推动种子行业发展及开展调查研究等事业开支。
第六条 会员注册及会费缴纳办法。每届理事会成立后,半年内完成会员注册和会费缴纳。企业会员按标准一次性缴纳本届会费,5年共计1.0万元;其他会员单位,包括各级种子协会、事业单位、企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单位,可按年度,须在每年的12月20日前缴纳完毕;届度之间入会的企业单位普通会员,应以其通过审核时的半年区间缴纳会费,上半年入会缴纳本年1月起至本届结束的会费,下半年入会缴纳本年7月起至本届结束的会费。企业会员在缴纳全部会费后、其他会员在第一年度缴纳后,由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书,确认会员资格。
第七条 会员退会或被除名时,不退还其缴纳的会费。
第八条 会员缴纳会费后,由协会出具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第九条 本办法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
第十条 协会会费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其用途受会员(代表)大会和监事会,以及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管理、财务和税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