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种子生产基地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
赣种字〔2018〕24号
各设区市种子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监管,强化源头治理,根据《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作物种子质量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办字〔2018〕53号)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全省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行动采取设区市种子管理局组织制种县(市、区)进行自查的基础上,由我局专门组织有关人员对重点制种县(市、区)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
(一)查制种基地生产。以县为单位摸清本辖区制种基地分布情况,包括委托生产合同、生产品种、面积及地点,有条件的县抽样检测基地生产品种的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特性,跟踪收获种子的数量和去向等。
(二)查委托生产企业。检查委托生产企业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所生产的品种、地点等信息与许可证是否一致,是否具有品种权许可,受委托生产者是否备案等。
(三)查质量控制措施。检查是否按规定建立种子生产档案,档案记载内容是否规范、完整;检查种子生产技术的落实情况,制种隔离区设置和制种田去杂等是否到位。
(四)查品种真实性。我局将对重点制种县(市、区)扦取田间样品,开展品种真实性核查。
三、检查安排
根据我省春制、夏制和秋制等不同制种类型,已组织开展过基地专项检查的设区市,按要求及时总结上报有关材料。尚未开展基地专项检查的设区市,9月30日前,组织本辖区内制种县(市、区)完成自查。
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重点制种县(市、区)进行抽查。
四、有关要求
各地于9月30日前,以县为单位汇总种子生产情况,包括生产品种、地点、面积、委托生产企业及其联系方式等,连同制种基地专项检查总结报送我局质量管理科。联系电话:0791-86256742;电子邮箱:jxseedq@163.com。
2018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