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博
记者在采访淮安市土地规模经营模式时,多个主体均表示,与小农经济相比,规模化带来的好处多多,而这正是规模化发展的根基。
从个体的一亩三分式的小农经营模式到规模化种植,经营主体从规模中获得了好处,也在不断向规模化靠拢。
一是创新并丰富了农业经营主体,解决地怎么种、由谁种的问题。在农民土地承包权的基础上,把分散、低效经营的土地整合起来,利用机械服务把这些没有劳力的农户组织起来,互助互利,合作共赢。
二是土地规模耕作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把农业生产全程统一起来,实现了不同程度的规模经营,有利于农业的水利化布局、机械化作业、科学化种田、产业化发展,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三是先进农业科技成果应用、农机化发展、耕地产出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得到提高。通过统一服务实现土地的连片耕种,统防统治,解决农民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不起的事情,不仅能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还有利于农业生产“四新”成果的推广运用,实现科学种田,促进粮食稳产高产。同时对解决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问题,促进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等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四是大宗农产品供给和安全有了保障。通过发展服务社,推广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农药,推行测土配方高效施肥等,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实现市场可追溯,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五是对于经济薄弱村,特别是地理位置偏僻的村庄,有效解决了村集体经济增收问题。村集体通过服务社流转土地直接经营和为农户提供统一耕种服务,拓宽了村集体经济增收新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