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于2016年1月1日颁布实施。为适应新法要求,我省已将《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列入2018年立法计划。拟采购《条例》修订立法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修订立 法服务
二、采购控制价及来源:人民币18万元以内财政资金
三、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完成《条例》修订,并经省人大审议通过。1.负责《条例》修订与省人大、省法制办对接工作;2.负责组织召开《条例》修订涉及的相关会议;3.负责《条例》修订文书的报送工作;4.负责组织2次省内调研、2次省外调研工作。5.涉及《条例》修订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二)服务时限:6月30日前完成基础工作报省人大
四、服务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执业许可证
(二)投标人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服务业绩情况
(四)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五、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 贵州省种业信息网 上发布。
六、报名及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报名地点:贵阳市延安中路62号。
(二)时间:2018年3月22日至2018年3月27日 (上午 9:00-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
(三)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递交地点:贵州省种子管理站市场科
截止时间:2018年3月27日下午17时00分
联 系 人:林波 电话:18685025862
贵州省种子管理站
2018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