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欢迎光临种业商务网 | | 手机版
商务中心
商务中心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 » 正文

转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号”大米及其制品有望出口美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2  来源:中国青年报  浏览次数:431
 
 
    中青在线武汉1月21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朱娟娟)北京时间2018年1月20日,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US FDA)网页(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fdcc/?set=Biocon)公布了该局对华中农业大学提交的转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号”安全性和营养评价报告咨询的卷宗及相关信函,通知称该局已完成对“华恢1号”安全性评价的咨询。
 
    根据该函件精神,FDA认同该校提交的关于“华恢1号”的安全性评价的资料,认为来源于“华恢1号”稻米无论是作为人类食品还是动物饲料,在安全性、营养成分、抗营养因子等各种相关参数与原品种无实质差异。
 
    据悉,“华恢1号”于1998年由华中农业大学培育成功,对二化螟和稻纵卷叶螟等鳞翅目害虫表现出很强的田间抗性,可大幅度降低水稻生产中农药施用量,显著提高产量,于1999年通过我国农业部组织的成果鉴定。
 
    经过近10年安全性评价,2009年,我国农业部为“华恢1号”颁发了农业生物安全证书。当年起,华中农业大学就一直积极寻求在国外进行生物安全性评价,为我国转基因抗虫水稻开拓国际市场做准备。
 
    据了解,美国转基因产品的入市主要受三个部门监管,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环保署(EPA)以及农业部(USDA)。FDA主要负责上市前的自愿咨询程序。虽然FDA的咨询程序是自愿的,但企业为了其产品能够得到消费者认可,一般都会与FDA进行上市前的咨询程序。
 
    EPA负责确定转基因产品中外源目标成分的允许残留限量以及接触允许残留限量。此前,华中农业大学咨询了EPA, EPA在回信中申明:“‘华恢1号’所含的Cry1Ab/Cry1Ac蛋白适用联邦管理法规环境保护法40 CFR 174.510法条中对Cry1Ac的残留限量豁免”(注:残留限量是指杀虫剂等在食品和饲料中允许的最大残留值,而残留限量豁免是指不需要设定最大残留值,回信中提到对“华恢1号”所含有Bt蛋白的残留限量豁免,即不设最大残留量,并免于在EPA登记)。
 
    USDA管理转基因作物在美国的种植。如果“华恢1号”水稻要到美国种植,则需要USDA的审批。
 
    转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号”通过了美国FDA和EPA的安全性审查程序,意味着“华恢1号”大米及其制品已可以出口美国并进入其市场面向普通消费者直接销售。这也表明我国检测机构对“华恢1号”水稻进行的食用饲用安全评价以及营养评价的实验方法和数据,获得了美国相关机构的完全认可。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友情链接 | 申请链接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