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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开展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质量定期监督检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贵州种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276
 
 
关于开展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质量定期 监督检验工作的通知
 
黔种站发﹝2017﹞40号
 
各市(州)种子管理站、贵州大学水稻所、有关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为保障我省明年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省农委关于种子质量监管工作安排,我站决定对全省生产的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进行定期监督检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本次监督检验针对我省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在省内外生产的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检验项目为纯度(田间种植鉴定),省种子管理站及各市(州)种子管理站负责扦样。委托贵州大学水稻所、遵义市种子管理站承担纯度鉴定的种植任务。
 
   二、工作要求
 
   扦样工作按照《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的要求进行。对于在种子生产田间检查中发现隔离条件较差、去杂工作不及时以及杂株率较高的,要单独扦样进行鉴定。
 
   扦样要扦取一个纯度鉴定送验样品和一个备份样品,水稻送验样品数量600g,备份样品400g;玉米送验样品1000g,备份样品500g。扦样及样品运输过程中要保证不能损毁、混淆,样品封缄要具备唯一性、可溯源性,备份样品封口应经扦样人员和被扦单位签字确认。
 
   鉴定选地、播种、田间管理等要符合《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T 3543.5-1995)的要求,充分表现品种特征特性。扦样编号、种植编号一一对应并画出田间布局图,承担种植任务单位应在鉴定关键时期记载品种的典型特征或田间表现。花期及成熟期,我站组织省内种子管理及育种技术人员进行鉴定。
 
   三、时间安排
 
   扦样工作从10月15日开始,水稻种子扦样10月30日前完成,玉米种子扦样11月10日前完成。种植鉴定工作于3月上旬完成。
 
   四、结果处理
 
   鉴定工作完毕后,我站将及时通知企业鉴定结果。各被扦企业应根据鉴定结果,封存不合格种子批,不得上市销售。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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