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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正式下发2017年东北大豆、玉米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25  来源:发改委网站  浏览次数:45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有关部署,2017年国家将坚持市场定价、价补分离、主体多元的改革方向,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继续实施和完善玉米市场化收购加补贴机制,同时调整大豆目标价格政策,实行市场化收购加补贴机制。
 
      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继续通过加强产供销衔接和市场信息发布、支持加工业发展、完善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加强跨区域运输保障等措施,激发市场活力,鼓励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拓宽农民售粮渠道;另一方面,完善生产者补贴制度,中央财政对玉米、大豆生产者给予补贴,鼓励增加大豆种植,合理调减非优势产区玉米生产。同时,要采取措施防止出现大面积“旱改水”,盲目扩大水稻种植。东北地区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的指导,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质量效益提高。继续稳步有序消化玉米库存,在2017年5月至东北地区新产玉米上市前安排库存玉米销售,按照不打压市场原则确定销售价格,并合理把握销售时机与节奏,促进市场平稳运行。
 
      深化玉米收储制度改革、调整大豆目标价格政策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对优化种植业结构、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具有重要意义。有关部门和地方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沟通协作,完善相关政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障改革稳步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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