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欢迎光临种业商务网 | | 手机版
商务中心
商务中心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简讯 » 正文

萍乡市举办贯彻宣传《种子法》培训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21  来源:萍乡市政府网  浏览次数:58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种子法》,不断提高萍乡市林木种苗质量管理水平,12月20日,萍乡市林业局举办全市《种子法》培训班。培训班由市林业局副局长易泉川主持,全市各县区种苗管理机构和林业执法部门以及部分苗木花卉企业约60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班特邀请省种苗局副局长徐志文和执法科科长吴洪亮授课,就新《种子法》的修改背景和修改后的几个方面作了详细解读,对品种审定登记、新品种保护、档案备案、包装标签、种子监督管理等制度中的重要行为规范作了详细讲述和讨论,并结合实际案例,强调了违反法律法规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易泉川指出,广大林木种苗管理人员以及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准确领会《种子法》的精神实质,遵法守纪,依法从业,坚决抵制假冒伪劣林木种子,销售放心种苗,切实维护林农权益。林业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加大对种子违法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职责。
 
  通过培训,广大林木种苗管理者和生产经营者对新《种子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林木种子市场,保护林农利益打下良好的基础。(龙娟)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友情链接 | 申请链接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