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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开展《种子法》3个配套办法专题学习培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04  来源:湖南种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152
 

 
      根据今年1月1日实施的新《种子法》要求,农业部制定并于近期发布了《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等3个配套规章,为抓好贯彻实施,保障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推进我省做好农作物品种管理、种子生产经营管理、种子标签标识规范等各项工作,8月1日至2日,我省在长沙集中举办以上3个配套办法专题学习培训班,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种子管理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省级以上发证种子企业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各品种试验承担单位负责同志共328人参加了学习培训。
 
      培训班由省农委种子管理处许靖波处长主持,廖振坤调研员深入解读了《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李稳香副处长详细讲解了《种子生产经营许要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北京中园搏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邢复章研究员讲解示范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管理系统”的操作方法,许靖波处长、李稳香副处长、省种子管理服务站王伟成副站长现场为学员答疑解惑。
 
      许靖波处长就贯彻落实《种子法》配套规章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种子法》及3个配套办法的精神实质,更新观念,深化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法律规章的新要求上来,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各项法定制度和职责落到实处,全面推进依法治种。二要深入思考。《种子法》及配套办法的修订,涉及到一系列种子管理制度和机制的重大变革,这些法律规章实施后,在工作实践中将会遇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种子部门的同志要适应改革的新常态,认真思考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好的意见建议要及时反馈。三要严于律己。修订后的《种子法》及配套办法对种子管理部门、品种试验单位、种子企业等有关责任主体分别提出了明确要求,违法违规成本大幅度提高,各地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遵纪守法,严于律己,避免出现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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