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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开展新修订《种子法》培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17  来源:泗洪县种子管理站  作者:赵正江  浏览次数:302
 

      为增强全县种子经营人员守法经营意识,提高辨假识劣能力,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维护种子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泗洪县农委于11月5日、11月11日对全县种子经营人员举办了为期4天的种子生产经营人员培训班。

      县农委分管领导董正权在培训班动员会上作了动员讲话。培训班邀请了宿迁市农业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李晓春同志及县农委、县种子管理站、县农技推广中心等单位在农业执法、种子管理、农业生产事故处理及农技推广等工作中具有丰富经验的5名高级农艺师对全县400余名种子经营人员作专题辅导。

      此次培训以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种子法》作为重要内容,并围绕《种子法》的相关内容延伸至农资经营形势分析及注意要点、农业生产事故纠纷应对处理、农作物要害等相关知识进行了专题讲解。为检验培训效果,对参训人员进行了现场考试,并进行技能考核。县农业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全体人员参加了培训。

      通过培训,种子经营人员纷纷表示收获颇多,今后在种子经营过程中,要合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绝不经营假劣种子,主动配合种子管理及农业执法部门共同营造良好的种子市场秩序,为全县农业生产安全作出积极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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