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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海专访:强化科技创新 夯实现代种业根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22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255
 

强化科技创新 夯实现代种业根基

——访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杂交玉米研究院院长李登海

《 农民日报 》( 2013年07月22日   08 版)

七次创造我国夏玉米单产最高纪录两次创造世界夏玉米单产最高纪录


    宋逊风

    曾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紧凑型杂交玉米之父李登海开创了中国玉米高产道路,率先育出亩产700公斤-1400公斤高产能力的87个玉米新品种,创造了我国及世界夏玉米的高产纪录,创出了一亩地养活4口人的奇迹,创建了总资产超过20亿元的全国首批、农业首个国家创新型企业及控股美国先锋合资公司的“登海先锋公司”。他既是杰出的种业企业家,又是著名的农业科学家。积40年高产攻关的经验及艰苦拼搏的个中甘苦,李登海深有感触地对笔者说:科技创新是打造现代种业的根基。所以,要继续赶超世界先进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发展现代种业,必须下大力气强化科技创新。

    问:国务院8号文件颁布两年多来,各地的种业发展出现了新局面,您是怎样评价全国种业科技创新形势呢?

    答:应该说在国务院8号文件的推动下,全国种业的科技创新有了显著的改观。首先,各级、各类种子企业的管理者认识到:我国同种业强国的差距就差在品种上,落后就落后在科研上。只有提升科技创新水平,才能在世界种业中有竞争力,全国的种子企业只有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更加注重协同创新才能向现代种企发展。

    在认识提高的基础上,种子企业实施了强化科技创新的举措,其主要表现在:国内外的科技人才正在向种子企业集结,具有高新技术水平的专家也逐渐进入种子公司,种子企业不同程度地加大了科研资金投入,加快了育种进度,提高了成果转化效率,有产业化水平和研发能力的种子企业逐年增多。

    问:在种业科技创新上,您认为还有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答:按照种子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标准,科研投入应当占总收入的5%—8%,才能基本保障种子研发的经费需求。可是,我国的种业公司大多数企业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能力拿出足够比例的资金投入到科研上面。所以,经费不足就成为当前种业科技创新的突出问题。

    再者,种子企业中高素质的科研人才少,有研发成果的人才少,有创新能力的人才更少。即使公司有为数不多的研发人才,也难以留得住。

    现阶段通过审定并已推广的新品种,其中原始创新的不多,而简单改良的较为普遍。其原因有:科研人员图方便、走捷径、打快拳的短浅育种目标问题,也有审定标准对科技创新程度要求不高、审查不严的问题。

    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力度远远不够,导致出现了一种“猫鼠”颠倒的怪现象:拥有品种权的种子公司本应象猫捉老鼠一样,理直气壮地去打假维权,可却象老鼠一样躲躲藏藏,试验田圈着高墙,墙上拦铁丝网,架设探照灯,安装红外线探头,防不胜防、提心吊胆、担惊受怕,怕侵权套牌的“野猫”偷盗试验材料。

    目前,我国种子企业的育种目标普遍不高,没有站在国际种业市场竞争的高度,没有用全球种业的视野谋划,存在成本高、风险大、效率低的问题,不仅满足不了种子用户农民的需求,更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标准,同种业科技创新的目标相距甚远。

    问:针对影响种业科技创新的问题,您看应当采取什么措施加以解决?

    答:中央文件上已明确,产业化育种要以种子企业为主体,但是在政府科研经费的投入上并没有体现出种子企业是种业科研的主体地位,看不到向种子企业的倾斜。首先,政府有关方面应当摆正种子企业这个种业科研的主体地位,继续加大对种业科技创新上的扶持力度,建议对产业化种子企业的研发补贴实行“直补”。同时,还应出台有关优惠政策,譬如免税等。

    还要把培养种业研发人才列入国家计划,农业大专院校应当与大的种业企业联合设立与种业对口的相关专业,长期与短期结合、学历教育与进修提高结合、分期分批地培养提高种业科技人才。

    国家的品种审定过去一直是专家开会进行审定。专家有的是搞基础研究的,有的是搞应用课题研究的,他们接触市场、接触农民少,不了解市场和农民需要的品种。现在进入市场经济时期,种子市场上需求什么样的好品种,经营种子的企业家和广大种子用户农民是最知情的,也是最有发言权的;所以,建议在品种审定程序中应当效仿中央电视台的“星光大道”、“舞出我人生”等的评审,增设“大众评审团”,种业的“大众评审团”应当是种业企业家和用种农民代表。在育种目标上,应该多听取和采纳产业化种业企业经理和用种农民的意见。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打击侵权套牌的力度不够,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应该学习美国的种子执法,一旦发现造假、售假、冒牌、套牌等侵权行为,即处罚侵权者到身败名裂、倾家荡产的程度。对于那些不搞原始创新,抄袭别人品种进行简单改良的所谓“新品种”,应当进行“DNA”鉴定,彻查其创新点,如果没有创新点,审定机构即不予通过审定,并追究其剽窃来源及法律、经济责任。

    为了保护种业科技创新,还需要强化立法,设立科学的、严格的创新标准,使创新育种标准化、法制化;而彻底屏蔽和淘汰那些简单改良、形式化的“套牌创新”。

    问:您是中国紧凑型杂交玉米的创始人,也是中国种业杰出的企业家、科学家,在种业科技创新上您有什么新的打算?

    答:首先,我们要按照市场经济的理念、市场竞争的观念和现代企业管理的模式对公司的科技创新重新审视、定位,使科研育种更加体现团队精神,确保安全、高效、持续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在全国不同生态区的研发队伍建设和管理。我们将继续在开创我国玉米高产道路上进行科技创新,继续进行在夏、春玉米区的高产攻关;继续在夏玉米区实现一年两季双高产的攻关;继续在紧凑型高产玉米新品种的选育研发上进行攻关。

    长期以来,我们以夏玉米高产攻关为主,随着登海种业紧凑型高产品种在不同生态区,特别是春玉米区不断取得新的高产突破,登海661和登海605在春玉米区的高产能力表现得比较突出,尤其在内蒙、宁夏出现1300-1400公斤以上的高产地块,加之目前登海种业在各地的高产品种的不断育成,计划在全国各地的不同生态区,特别是在春玉米区,与全国玉米栽培专家协作进行高产攻关研究,以期在全国生态区为杂交玉米创造高产的新纪录,开创高产的新路子。

    登海种业以提供高产玉米新品种和部分科研经费与全国各地的专家进行合作,协作开创在全国不同生态区的杂交玉米高产道路,从今年开始,登海种业每年拿出200万元作为高产攻关的研发经费,结合栽培专家的研发,登海种业将与各位专家以协议的形式共同进行玉米高产攻关,共同开创我国玉米高产道路。(作者系高级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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