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欢迎光临种业商务网 | | 手机版
商务中心
商务中心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简讯 » 正文

李立秋:建议放宽“育繁推”企业条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4  来源:南方农村报  浏览次数:129
 

  7-8月,中国种子协会对45家种子企业与科研单位合作情况进行了深度调研。该协会秘书长兼副会长李立秋表示,企业要提高创新能力、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一个重要途径就是科企合作。尽管合作方式多元化,但仍然存在几大问题:科企不易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科研人员对进入企业仍存顾虑,研发人员不稳定影响科企合作,中小企业难寻找合作对象。

  对此,李立秋建议,一是在过渡期适当放宽“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的品种要求。应考虑在近5年内,一家企业和一个科研单位合作育成的品种,当作企业独家育成的品种看待;二是建立种质资源和品种交易平台。逐步做到所有非企业育成品种都公开交易,杜绝科研单位办企业“左手要钱育种,右手经营赚钱”;三是对地市级农科院所应重新定位。期望农业部会商科技部、人保部,对地市级农科院所重新定位,把科研人员并入企业,退休时按事业人员办理,以解除其后顾之忧。

  四是建立企业科研人员跳槽的约束机制。企业人员跳槽是正常现象,但有些企业科研人员跳槽后,不讲职业道德,带走了原企业科研资料或育种材料,使原企业蒙受很大损失。希望农业部种子管理局支持行业协会建立约束机制,对恶意挖撬同行科研骨干的行为进行制止;五是提高科企合作的层次和紧密度。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可以“当红娘”,以项目形式,在自愿的前提下,有目的地选择若干重点作物和关键技术领域进行试点,以种业骨干企业为龙头,联合科研实力雄厚的大学和科研机构,组建多种形式产学研研发联盟,国家有关财政项目给与支持。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友情链接 | 申请链接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