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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水稻种子受重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0-18  来源:合肥在线-合肥日报  浏览次数:191
 

     合肥日报讯 (马新刚 柳书节) 昨日市农委通报了我市今年查获、并在近期宣判的一起假种子案。该案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

    1月16日,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在长丰县岗集镇查获假冒“农家福2号”和“皖稻197”种子,共计46106斤。经查,该批水稻种子是由安徽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华安3号”品种的种子假冒。由于涉案假种子数量及金额较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后经公安部门调查,该公司以“华安3号”种子冒充“农家福2号”和“皖稻197”种子售出金额计11万余元,尚未售出的种子货值70余万元,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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