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欢迎光临种业商务网 | | 手机版
商务中心
商务中心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 » 正文

一农技站长挪用良种款7万余元 自首获轻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0-15  来源:正义网  作者:刘德华 唐密 杨云新  浏览次数:111
 

  正义网四川10月13日电(记者刘德华 通讯员唐密 杨云新) 案发后畏罪潜逃,11年后,在今年的清网行动中投案自首。10月12日,四川省宣汉县某乡农技站站长姚某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2年有期徒刑缓期3年执行。

  2012年盛夏,宣汉县检察院反贪局对逃亡11年后投案自首的某乡农技站站长姚某侦查终结,其在职期间利用农技站财务管理不严,遂钻了制度的漏洞,以单位名义购进复合肥和农作物良种,后卖出得价款数万元,便挪为己用,在5年多时间里,共计挪用公款近7万余元。

  1994年1月至1999年11月,姚某在担任四川省宣汉县某乡担任农技站站长兼出纳期间,发现该县农技站财务制度管理把关不严的漏洞,利用担任站长和职务的便利,先后5次以该站的名义从县复合肥厂和种子公司购进用于农业生产的复合肥和农作物种子,并在当地销售,销售后将款项挪作私人还帐、子女上学、母亲看病等;后因种子出现问题,遂挪用公款对农户进行补偿。前后5年共挪用公款近7万余元。2000年2月,姚逃亡11年后,向宣汉县检察院投案自首。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友情链接 | 申请链接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