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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布2012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8-02  来源: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浏览次数:271
 

关于印发陕西省2012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农业计财〔2012〕179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委)、财政局,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农业局、财政局,省农垦集团总公司

    为了切实做好我省2012年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2]73号)要求,我们制定了《陕西省2012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农业厅           陕西省财政厅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陕西省2012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及规模

    小麦玉米水稻棉花良种补贴在全省实现全覆盖;油菜良种补贴在汉中、安康两市实行全覆盖。

    二、补贴对象、标准及方式

    (一)补贴对象

    对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民(含农场职工)给予补贴。

    (二)补贴标准

    小麦、玉米、油菜10元/亩,水稻、棉花15元/亩。

    2012年财政部预拨我省良种补贴资金4.3531亿元,省财政已于去年11月份以陕财办农〔2011〕213号文件将补贴资金预拨各市、区。本方案的资金依据各市计划面积推算(计划面积为各市上报的2011年各作物落实面积)。今年的最终补贴资金将依据本年各作物实际完成面积据实结算。

    (三)补贴方式

    小麦、玉米、水稻、棉花、油菜全部实行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各地农业部门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公开推介优良品种。由省农业厅组织专家考查论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品种布局指导意见。各市(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在省上品种布局指导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当地生产实际,制定辖区品种布局指导意见,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发布推介优良品种,引导农民选用良种。

    (二)严格补贴资金发放程序。良种补贴资金实行公开推介良种,落实种植面积,农民自愿购种。乡镇财政所直接向补贴对象兑付补贴资金,有条件的地方,要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给农民。

    (三)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各市(区)农业、财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依据省上方案,认真制定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四)健全良种补贴档案。各地要加强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良种补贴明细档案,实现县级有区域图、乡级有落实表、村级有到户清册。乡级面积落实表一式两份,分别由乡镇农技站和县农业局保管。清册一式两份,用于行政公示和补贴资金发放时农民签字确认。

    (五)严格落实种植面积。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由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将本辖区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县级农业局、财政局核实汇总后,以文件形式报市级农业局(委)、财政局,并由各市(区)审核汇总后上报。

    (六)按时上报方案和总结。各市(区)要于2012年7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上报农业厅、财政厅备案。于10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以农业、财政两部门文件上报省农业厅、财政厅,内容包括良种补贴的主要做法、措施、建议等,同时附小麦、玉米10万亩以上和油菜、水稻2万亩以上品种面积表,各市(区)及分县的农作物实际补贴面积、补贴资金表(采用Excel表格。邮箱:tfb308@126.com)。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作配合。各地要高度重视良种补贴项目,切实把该项目作为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监管和拨付工作;农业部门负责项目方案制定、组织实施、良种推介、技术服务等工作。

    (二)强化项目公示。实行良种补贴村级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农户良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设立公布良种补贴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资金管理。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安排所需配套推广工作经费,保证补贴品种推介展示、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中央下拨的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县级农业、财政部门要认真核实项目面积落实和补贴资金发放情况,通过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了解种子质量、价格等有关情况,及时掌握、解决、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良种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缩水。

    (五)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会同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保证种子市场供应,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切实保障种子供应市场渠道畅通、规范有序。

    (六)加强政策宣传。各级农业部门要通过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宣传良种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群众对农作物良种的认识,充分调动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开展粮棉油生产的积极性,为我省农业生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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