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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擅改种子名称被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29  来源:四川农村报  作者:陈秀如 特约记者 温选鹏  浏览次数:163
 
      近日,彭山县农业局在农资市场整治中,发现该县观音镇街道蔡某销售的水稻种子N优69和玉米种子德润玉188,在标签上擅自标注商品名称 “口口香”、“狼牙棒”,其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八条“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的品种,应当使用原审定名称,不得使用其他名称”的规定。

      该县农业局给予蔡某责令改正,并处以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蔡某已到农业局交清了罚款,余下的种子也全部退给种子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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