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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贯彻国发文件 强化种子质量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1-30  来源:渝北区种子站  作者:叶先海  浏览次数:458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加强种子质量监管,确保2012年种子安全,在2011年种子销售即将开始之际,11月29日,区农委召开了2011年度种子经营监管工作会。全区10家种子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区种子管理站、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植保植检站负责人共20余人参加了会议。区农委副主任李鑫鑫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种子管理站站长汪兴茂总结了2011年度种子管理工作,安排部署了2012年种子管理有关工作,讲解了国发(2011)8号文件主要精神。他要求种子企业:要保证种子供应,销售优质高产良种;重视种子质量检测;及时报送有关数据;完成种子经营备案;积极搞好新品种试验示范;认真搞好售后服务。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张信伦,区植保植检站副站长段继红分别就种子市场监管及种子检疫等有关问题提出具体要求。

    会上,李副主任作了重要讲话。在肯定今年种子工作取得明显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他要求经销商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高度重视种子质量工作。还要求农委种子管理职能部门,要加大种子执法监督力度,确保种子质量安全。要增强服务意识,在搞好监管工作的同时,为种子企业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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