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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农委对种子工作制定新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1-10  来源:巫山县种子管理站  浏览次数:493
 

巫山县种子管理站 报道
 
    近期,巫山县农委为了加强2011年的种子管理,切实维护种子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种子法”有关规定,特制定了主要农作物种子准入登记备案的相关文件,文件不但规定了主要农作物种子准入备案时必须提交相关证照和完善备案手续,而且对种子管理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文件指出,委属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种子及种子质量的监督管理,要严厉打击和查处违法经营种子的行为,积极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种子市场秩序,确保全县农业健康发展和粮食持续稳定增产。文件指出:凡在本县经营种子都必须使用统一的种子销售凭证,建立统一的种子经营档案和购进销货台账,要签定诚信经营种子承诺和种子质量赔偿承诺书,达到从源头上维护种子使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要加大种子市场检查处罚力度,特别要加大对乡镇种子网点,边缘地区,县域交界地区的检查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种子和未审定未备案等违法经营种子的行为。文件规定,要积极开展品种展示工作,凡经备案的主要农作物种子原则上都应进入展示,要在不同的生态区内开展多点,多片,多品种展示,并在不同的生长季节组织村社干部和相当比例的农民代表参加品种评判,对表现突出的品种及时向农民推荐,对表现较差的品种建议及时淘汰退出。要积极开展大面积,多点多品种的追踪调查工作,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为主导品种推荐和品种退出提供理论依据。文件特别强调要加大投入,县农委除给予大力支持外,还将申请政府加大投入,以保障种子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种子管理部门也应责无旁贷的担负起种子市场监管,种子监督抽查,不同生态区的品种展示,优质良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审后品种的追踪调查及种子质量纠纷鉴定等各项工作,达到从根本上切实维护种子使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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