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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稻田绝产 工商帮讨公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1-03  来源:辽宁法制报  浏览次数:183
 

  记者 周万臣 

   日前,盘锦市兴隆台区兴海街道董大爷等10户农民来到盘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紧紧地握住了局长孙耀廷的手,连连称谢:“我们真是太感谢你们啦,如果没有工商局为我们讨回公道,我们不知道怎么办好……”该局成功调解了涉及74亩水田绝产的投诉,从某种子公司处为10户村民“讨回了”4.5万元的赔偿。

  今年2月,村民董大爷与同乡十多人坐上了开往营口某种子公司派来专门接送农民购买稻种的专车,不到一天时间,便挑选好了种子回到家中。经过育苗、插秧、施肥、打药,眼看着地里的秧苗绿油油的,董大爷心里更是乐开了花。可好景不长,到了8月下旬,董大爷突然发现自家的稻穗逐渐枯萎干瘪,放眼一看,别人家的地里是金灿灿的一片,而自家的地里是黑黢黢的一片,老人家欲哭无泪。找到经销商,说是天气和田间管理的原因。找到农业专家,说这种情况的原因很难确定,要拿出购买稻种留取的样本进行检测,而且需要一笔不菲的检测费用。老人购买的稻种已经全部撒到地里了,手里的钱也都投到田里了,哪还有钱去检测啊。

  万般无奈之下,董大爷拨通了新世纪工商所的电话。所领导立即派人到田间了解情况,并第一时间向局领导汇报案情。首先由工商所和分局消保科把农民的损失情况调查清楚;其次立即与农业主管部门沟通到田间查看灾情,分析原因。经调查了解,此次所涉及10户村民,共74亩水田全部绝产。在农户没有保留种子样本,绝产的原因无法鉴定的情况下,开发区分局启动了调解程序。开发区分局局长孙耀廷在充分听取双方的理由后,依法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经销商答应一次性补偿10户受损的农民4.5万元。双方对此表示非常满意,并对工商部门的高度负责的精神深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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