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欢迎光临种业商务网 | | 手机版
商务中心
商务中心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简讯 » 正文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门槛"提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9-13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167
 

    南充日报(记者 曹雪蓉)(8)日,记者从市种子管理站获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将于今年9月25日正式开始实施。新办法的实施,将对我市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起到规范作用,并最大限度保证农民朋友的权益。

  据了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提高了生产、经营企业的注册资金数量,即申请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经营许可证,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申请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生产经营的企业,注册资金从不少于500万元至不少于5000万元不等;提高了企业的加工能力,即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具有种子加工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加工频率、加工厂房等根据具体企业种类均有相关细致的规定;提高了企业自有品种的拥有量,申请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企业和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企业,至少要有2至5个及以上以申请企业名义单独申请并通过国家级审定的品种或单独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品种;加强了对种子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种子生产者除按规定组织种子生产外,还应当建立种子生产档案,并在播种后30日内,将生产地点、品种名称、生产面积等信息向生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友情链接 | 申请链接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