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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春播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2-28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627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关于加强春播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局:

    春耕生产在即,各地已进入紧张备种供种阶段。为确保全省农业和粮食生产用种安全,根据农业部等国家九部委《2009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今年我省种子市场供应实际,现就加强春播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种子调剂,保障种子市场供应

    根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部署,今年我省将扩大双季稻种植面积。全省早稻种子需求量将增加。据初步调查,我省几大种子企业的杂交早稻种子已基本清库,全省杂交早稻种子供应有少量缺口。为保证今年农业生产用种需要,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本辖区内种子调剂和保障供应工作。一是要摸清需种和种子供应情况,做到有备无患;二是要督促中间经销商和基层零售商不要盲目囤积和惜售,避免过去类似年份因惜售而造成积压损失。对哄抬种子价格的不法商贩,农业部门要会同物价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打击,防止种子乱涨价;三是要适时推介适合本地种植的优质高产常规水稻种子,做好种子市场供应调节工作,保障种子供应。

    二、加强许可管理,严格市场准入

    各地要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和“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加强对辖区内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资质条件的管理。迅速组织对辖区内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全面清查,对无证生产、经营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有证但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已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的企业要限期整顿。整顿后仍达不到要求,要依法撤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对近年来群众举报投诉多、违法生产经营情节严重以及造成重大农业生产责任事故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单位,要重点进行检查;对生产经营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的企业要检查其是否取得农业部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

    各地要根据《种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品种管理,严厉查处未审先推、超审定范围推广和转基因农作物种子未经安全评价和品种审定就予以推广等违法行为发生;要强化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加大对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监控单位、重点类别种子的质量抽检力度,特别是要重点监测以常规稻种子冒充杂交稻种子、以低发芽率种子冒充合格种子等假冒伪劣种子,及时公布检测结果,依法打击违法单位及个人。对纯度种植鉴定不合格种子,作非种用;要加强对农作物种子包装标签的检查,重点查处标签标注内容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和标签制作不规范等行为。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用种安全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系,深入种子市场和乡镇种子销售门店,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省种子管理局将组织3个检查组在3月15日之前分赴各地进行种子市场检查。各地也要迅速组织开展相应的种子市场监管活动,严防假劣种子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确保用种安全。各地在春播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于4月31号前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省种子管理局。

 二00九年二月二十日

下载: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春播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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