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国家种子基地规划和种业区域发展进展情况的函
各国家种子基地市(县)农委(局),有关市州农委:
根据农业农村部种子管理局《关于报送国家种子基地规划和种业区域发展进展情况的函》的相关要求,现就报送国家种子基地规划和种业区域发展进展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种子基地发展规划编制情况。国家种子基地市、基地县要组织编制基地发展规划,分析发展现状,理清发展思路,确定发展目标,明确重点任务、重点项目、主要措施,制定年度计划。已完成规划编制的基地市、基地县,要将正式印发的规划文本报送我委,我委汇总后统一报送农业农村部种子管理局;尚未制定或未完成规划编制的,要明确规划编制完成期限。
二、种业区域发展推进情况。根据本市(县)种业发展实际,研究提出种业强市、强县、强镇建设的具体措施,推动建设一批种子产业园、种业科技园、种业特色小镇。已完成规划编制的,提供正式印发的规划文本;已开工建设或完成建设的,提供单行材料,总结好做法、好成效、好经验。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各市(县)农委(局)高度重视,今后农业农村部种子基地类项目安排,将按照“先规划,后项目”的原则,没有编制印发规划的,原则上不安排项目投资。请各市(县)认真填写表格(附件1、2)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我处。
(二)时间安排。种子基地规划编制情况,请于2018年6月27日前报送;种业区域发展推进情况,请于2018年7月5日前报送,同时发送电子稿。
联系人:刘鹏魁 王伟成
电 话:0731-84351005
邮 箱:867896490@qq.com
附件:1.国家种子基地发展规划编制情况汇总表
2.种业区域发展推进情况汇总表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